为建立健全唐山市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规范处置可能发生的植物疫情,保障我市现有各类口岸指定监管场地的正常运行,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唐山市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多年以来,在市政府正确领导及驻我省市查验单位大力支持下,唐山港两港区已取得进境粮食、肉类、水果、木材等多项海关指定监管场地资质,根据《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21〕第4号)第五条要求,市海航局会同曹妃甸区政府、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唐查验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属地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经过二次征求意见和研究修改,形成了《唐山市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3.《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公告〔2021〕第4号)
4.《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5.《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6.《河北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冀政办字〔2020〕9号)
7.《河北省农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冀政办字〔2020〕127号)
8.《河北省林业和草原突发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冀政办字〔2020〕127号)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唐山市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方案》主要包含六个方面内容:
一是总则;明确了唐山市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风险联防联控的工作目标、编制依据、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二是疫情分级与疫病目录;突发疫情共分为四个级别;疫病目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成立组织机构;拟成立我市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主要成员为我市口岸属地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驻地查验单位和口岸经营单位。
四是职责分工;明确了我市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风险联防联控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担负职能、疫情处置工作内容等。
五是能力保障;明确了联席会议和各成员单位应急保障机制。
六是督察督办;按照日常督查和发生安全事件督办两种情况明确督查督办的具体方式。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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