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9月26日印发了《唐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唐政办字〔2022〕128号),现就该《预案》的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22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较于2020年版就应急响应措施、强化应急保障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为有效与省预案衔接,进一步提升《唐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科学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对《唐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预案主要内容
《唐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共分九章,分别是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宣传、培训、演练与奖惩、附则、附件。
三、预案修订要点
此次修订重点围绕完善组织指挥体系、完善现场水环境污染处置方法、完善应急保障内容等而进行,并力求与《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保持一致。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进一步优化组织指挥体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增加地质二队、指挥部工作组增加专家技术组及其职责。结合《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成员单位反馈意见,对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的职能作了部分修订。
二是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按照《河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河北省“十四五”期间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文件,按照“以时间换空间”的思路,将“采取拦截、导流、疏浚、防渗漏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修改为“按照南阳实践经验,借助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通过挡水、排水、引水、防渗漏等方式控制污染,防止污染扩大”,进一步丰富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部分现场处置措施。
三是强化应急保障。进一步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专家库建设要求,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提供技术支撑;合理规划建设市、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信息库,实现社会储备与专业储备的有机结合;应急工程保障组织开展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调查。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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