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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及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6-07-0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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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批准2015年市本级决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唐政办函[2015]110号)和《唐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唐财预[2015]9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门2015年度决算公开如下:

一、

根据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设机构的批复》唐机编字(2011)166号,我中心依法履行下列管理职责:

1.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3.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

4.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核和贷后管理;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

6.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账和查询;

7.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8.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二、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如下: 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人事处、政策法规处、住房贷款管理处、项目贷款管理处、会计核算处、资金管理处、审计处、监察室、客服中心、科技信息处、分中心(管理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决算收支说明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435.16万元,本年收入3644.48万元,本年支出3564.5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5.12万元。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059.46万元,决算数3644.4万元,除年末结转外,未形成支出部分全部由财政收回。

五、其他说明

三公经费情况及说明、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等情况详见附件表格。

附件: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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