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主要交通路口在文明城市创建方面,有什么标准和要求?
答:城市的主要交通路口的管理,关系到交通安全和出行安全。因此,在文明城市的标准设置上非常重视,对文明交通、设施维护、路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公共场所道德: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和袒胸裸背等不文明行为。
文明交通: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在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处让行,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
公共设施维护:已设的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盖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维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以上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公共设施有损坏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修复完善。如出现井盖丢失等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并建立快速的处理机制。
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自行车道连续、平整、畅通,无损坏、被占现象。路灯完好率100%,亮灯率99%。
交通秩序与管理:交叉路口无严重阻塞,路上无非法营运车辆,无争抢客源现象。交通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且功能完好。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安全保障:在主干道的交通路口、主干道的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监控探头,并有明显标志。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创建工作氛围:路口四周公共部位设有宣传文明创建活动、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性广告,数量≥大型广告总数的20%。广告、招牌等用字规范,内容健康。
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环境卫生状况良好。在主要路口设有《唐山市民公共行为规范》和《唐山市民文明公约》内容的宣传。城市整体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无沿街乞讨人员。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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