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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有关部门就取缔非法客运三轮和电动四轮答问

发布时间:2012-05-15 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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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继续清理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

  答:自20117月起,我市开展了清理取缔非法客运、非法改装和非法销售三轮车工作。经过近一年的整治,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仍有部分三轮车主无视法律规定,继续违法营运。为进一步维护市中心区客运交通秩序,改善市容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决定在市中心区(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对非法客运、非法改装和非法销售的三轮车进一步依法清理和取缔。

  取缔非法客运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1.《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0)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14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5.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39条,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人力三轮车载人不得超过两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附载一名陪护人员。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规定:第二款:机动车生产企业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不执行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厂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第三款: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第四款: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罚。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所列违法行为,生产或者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客运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危害有哪些?

  答:一是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在我市,城市中合法客运交通工具只有班线客车、公共汽车、出租客车等等,这些车辆都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税费。但在我市营运的客运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未缴纳任何税费,车费基本等同于有手续的出租车营运价格,形成运价上的优势和不公平竞争,使合法客运交通工具的收入大大减少,严重影响客运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是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大量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掺杂在合法的交通工具之中通行,既扰乱了交通秩序,又加剧了交通拥堵,更为严重的是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率。从驾驶人自身看,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驾驶人年龄层次差异大,驾驶技能参差不齐,驾驶过程中胡乱穿行、乱停乱放、截头猛拐、闯灯越线、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随处可见。从车辆车型看,三轮车是专门为载货而设计的,对乘客没有任何保护措施,车体重心较高,很容易侧翻,而电动三轮车一般使用半年过后,其制动性能开始变差,拐弯时容易导致刹车失灵,引发撞车、翻车等交通事故。特别是大多数客运三轮车是私自加装车棚进行改型的,致使安全性、稳定性更差,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三是交通事故难理赔。从事客运的三轮车主和电动四轮车主,绝大多数没有驾驶证、行驶证、准运证,所使用的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属于非法生产的车辆。同时,从事客运的三轮车主和电动四轮车主,没有经过正规管理培训,没有参加车辆保险,一旦发生死伤交通事故无从理赔。

  四是车况杂乱,影响城市市容。我市通行的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车型杂乱,无牌照,车容车貌不规范,许多车辆显得脏而乱。有的驾驶人闲暇时间斜卧在车上睡觉,有的在夏天袒胸露背,有的扎堆打牌,这些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为啥不能上牌照?

  答: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机动车登记注册依据的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只有纳入该《公告》目录中的车辆才符合申请注册登记业务的条件。同时,生产企业需要具备生产机动车的国家资质,产品要符合相关的国家技术标准,且通过相应的技术检验合格,还必须在可办理注册登记的产品目录之中。所以,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目前在道路上通行的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都是非法生产的车辆,安全技术等指标不达标,车管部门不能对这些车辆办理注册登记业务。

  清理取缔客运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后,如何规范客运市场,方便市民出行?

  答:市交通运输、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将按职能分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区客运市场。同时,科学规划、增加公交线路,提高正规客运覆盖率和运力,全面构建畅通、快捷、有序、便民的城市道路交通和城市管理新格局。

  《通告》中,11条“禁行线”通行时间有没有规定?

  答:市公安交警部门在11条禁行线全部设置了“禁行标志”,这些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载人三轮车通行。

  目前,在路面上行驶的挂有自制黄色“唐残XXXXX”牌照的残疾人三轮车是否合法?

  答:部分三轮车主自制的黄色“唐残XXXXX”牌照属于个人行为,法律上不予承认。同时,部分正常人和无营运手续的残疾人,非法套用有营运手续的残疾人牌照,也属于违法行为,纳入此次清理取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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