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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2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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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1〕6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91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唐山市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唐政办字〔2021〕9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二)坚持全面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运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过度执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三)坚持为民服务价值取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全面梳理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厘清层级权责,分级设置目录清单,整合行政执法职能。

(五)坚持统筹协调推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与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府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及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有机衔接、统筹实施、有序推进。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四部分,分别为:

(一)总体要求。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规范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职能,完善执法事项,健全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能,推动建立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二)基本原则。主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坚持为民服务价值取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统筹协调推进。

(三)重点工作。主要包括3个方面、11项内容:完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包括梳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责任主体、建立动态调整管理机制等内容;健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制。包括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内容;提升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包括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加强执法保障、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衔接等内容。

(四)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导考核等。

四、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提出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明确执法权责,健全执法机制,统筹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以实际行动全面履行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行政执法职能。

相关文件: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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