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起草情况说明
(一)起草背景。我市小麦、玉米、蔬菜、水果等高耗水作物占比较大,是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的重点。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市,水资源紧缺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展节水农业,加快调整种植结构,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的具体行动,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区域安全至关重要。
(二)主要依据。按照市领导批示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节水农业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1〕10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会同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单位,制定本《方案》。
(三)目标任务。2021年-2025年,省下达我市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总量为104.1万亩,节水量为6246万立方米,亩均节水60立方米。按照省政府下达到我市的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根据我市各县(市、区)小麦、玉米、蔬菜、果树的种植实际情况,按省达任务占全市种植面积比例数值折算,同时综合统筹考虑实施基础、各种作物总面积平衡等实际情况,将任务按年度、分作物全部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其中2021年4万亩,节水量240万立方米;2022年16.6万亩,节水量996万立方米;2023年22.7万亩,节水量1362万立方米;2024年31.9万亩,节水量1914万立方米;2025年28.9万亩,节水量1734万立方米。
二、需公众知悉方面说明
(一)积极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作用。供销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是应用高效节水灌溉设备、减少农业用水的主力军,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高效节水灌溉补贴资金会优先支持使用高效节水灌溉设备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
(二)加快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调整农业生产用水限额和农业超额用水税额标准,大中型灌区实行政府定价,严格落实定额管理、超用加价制度;井灌区推行“一井(泵)一表、一户一卡”,按水量收费;暂不具备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条件的,实行“以电折水”,按电量收费。通过电价、水价控制手段,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节约用水意识,有效减少农业用水量。
(三)加快健全高效节水灌溉服务体系。一是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全程参与高效节水灌溉。二是鼓励节水设备生产企业提供节水灌溉设施安装、维护、使用等全链条服务。三是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将高效节水灌溉纳入托管服务范围。
三、专业名词解析
(一)滴灌。是根据农作物的需水要求,将具有一定压力的水,过滤后经管网和出水管道(滴灌带)或滴头以水滴的形式缓慢而均匀地滴入作物根部附件土壤的一种灌溉方式。
(二)浅埋滴灌。是在大田作物种植区,将滴灌带(管)埋在地表下土壤中3-5厘米深处,覆土浅埋固定,以滴灌形式进行灌溉的方法。
(三)膜下滴灌。是在膜下应用滴灌技术,即在滴灌带或滴灌毛管上覆盖一层地膜。这种技术是通过可控管道系统供水,将加压的水经过过滤设施滤"清"后,和水溶性肥料充分融合,形成肥水溶液,进入输水干管-支管-毛管(铺设在地膜下方的灌溉带),再由毛管上的滴水器一滴一滴地均匀、定时、定量浸润作物根系发育区,供根系吸收。
(四)喷灌。是借助水泵和管道系统或利用自然水源的落差,把具有一定压力的水喷到空中,散成小水滴或形成弥雾降落到植物上和地面上的灌溉方式。
(五)小管出流。是指在支管上打孔安装紊流器以后,在紊流器另一端安装一截毛管,直达作物根部的灌溉方式。
(六)水肥一体化。是指灌溉与施肥融为一体的农业新技术。水肥一体化是借助压力系统(或地形自然落差),将可溶性固体或液体肥料,按土壤养分含量和作物种类的需肥规律和特点,配兑成的肥液与灌溉水一起,通过可控管道系统供水、供肥,使水肥相融后,通过管道和滴头形成滴灌,均匀、定时、定量浸润作物根系发育生长区域,使主要根系土壤始终保持疏松和适宜的含水量;同时根据不同的作物的需肥特点,土壤环境和养分含量状况,作物不同生长期需水,需肥规律情况进行不同生育期的需求设计,把水分、养分定时定量,按比例直接提供给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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