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实际,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唐山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2年度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2021年7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要求,创建地区应当根据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主要目标
在2021年启动国家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基础上,2022年全面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二、主要任务
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39项指标提出六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构建生态制度体系。包括强化政府目标责任制、强化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制度、有效开展“三线一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二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包括不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大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稳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持续提升林草覆盖率、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安全、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监管、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三是优化空间发展格局,构建生态空间体系。包括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河湖岸线和自然岸线保护;四是加强资源节约利用,构建生态经济体系。包括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碳排放、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五是建设良好人居环境,构建生态生活体系。包括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扩大城镇公园绿地面积、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行动、大力践行绿色消费、扩大政府绿色采购;六是普及生态文明知识,构建生态文化体系。包括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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