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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6-2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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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于2022年6月23日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修订《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升洪涝、干旱、台风等灾害应对处置效率,经征求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并结合唐山实际,对现行市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印发了该《应急预案》。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应急预案》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北省抗旱规定》《河北省蓄滞洪区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唐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三、《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应急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洪涝干旱台风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干旱台风灾害包括:河流洪水灾害、沥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台风、风暴潮、地震、人为破坏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电站泵站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应急预案》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今年重点对《应急预案》中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一是整合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应急工作内容。为加强预案统一管理,提升应急指挥效率,参照《河北省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整合了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应急工作内容,形成《应急预案》。二是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条件。防汛应急响应中涉及水利方面的启动条件,参考上级预案并结合市水利局修改意见进行了修订;涉及气象暴雨预警方面的启动条件,增强了应急响应与预警的衔接性和联动性,解决了预警与响应挂钩不紧密问题。防台风应急响应中增加了气象部门防台风预警和资规部门台风风暴潮警报或海浪警报的启动条件。三是增加应急响应行动刚性约束措施。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在启动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后,响应行动中增加“视情采取停工、停课、停产、停业、停运等措施”内容,减少灾害性天气下人员流动,最大程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四是对避险转移人员提出疫情防控要求。针对避险转移人员在转移过程中、转移安置场所内可能发生的新冠疫情,提出疫情管控要求。同时对涉及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要求对避险安置场所实施封闭管理,对密切接触者送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选择新的场所安置避险转移人员。五是对部分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修改。根据市发展改革委等11个单位在职责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六是增加市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将市委网信办、唐山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纳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五、修订后的《应急预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修订后的《唐山市防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共分为八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是对编制目的、依据、使用范围、工作原则进行说明。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明确市防指组成人员及市防指、市防汛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第三部分为预防和预警机制,重点对预防预警信息、预防预警行动进行明确。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按照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级四级,并明确每级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响应行动及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第五部分为应急保障,包括通信与信息、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应急队伍、供电、交通运输、医疗、治安、物资、资金、社会动员等10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第六部分为善后工作,对救灾、防汛抢险物料补充、水毁工程修复、蓄滞洪区运用补偿、灾后重建、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评价等进行规定。第七部分为新冠疫情防控,对转移过程中、安置场所内及处于中高风险区的避险转移人员提出疫情防控要求。第八部分为附则,明确要加强预案管理,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对参加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六、《应急预案》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哪些人员组成?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常务副市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市长、分管城管工作的市领导、唐山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分管水利工作的副秘书长以及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气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武警唐山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唐山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唐山无线电监督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唐山水文勘测研究中心、省通信管理局唐山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唐山站、唐山供电公司、中国安能唐山分公司、中国联通唐山分公司、中国移动唐山分公司、中国电信唐山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有关负责同志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

七、《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分为几级,每级的启动条件是什么?

按灾害类型,本预案将应急响应分为防汛、抗旱、防台风三个类别。按严重程度和范围,每类应急响应行动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其中,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副指挥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署命令,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副指挥长(市领导)签署命令,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指挥长签署命令。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应急响应:滦河、蓟运河、沙河、陡河、还乡河其中1条河流预测或发生5至10年(含10年)一遇一般洪水;2个及以上县(市、区)启动Ⅳ级或以上应急响应;小型水库发生可能危及水库安全的险情,可能威胁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预报1条主要行洪河道控制站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或编号洪水,或1条一般行洪河道出现可能危及堤防安全的险情;预报玉田县盛庄洼蓄滞洪区需启用;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响应,或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市资规部门发布唐山沿海海域台风风暴潮蓝色警报或海浪黄色警报,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2个及以上县(市、区)发生轻度干旱;2个及以上县(市、区)城区因旱影响正常供水;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应急响应:滦河、蓟运河、沙河、陡河、还乡河其中1条河流预测或发生10至20年(含20年)一遇较大洪水;滦河、蓟运河、沙河、陡河、还乡河其中2条及以上河流预测或发生5至10年(含10年)一遇一般洪水;2个及以上县(市、区)启动Ⅲ级或以上应急响应;预报2条及以上主要行洪河道控制站可能发生超警洪水或滦河发生编号洪水,或2条及以上一般行洪河道出现可能危及堤防安全的险情;小型水库可能发生漫坝或垮坝,严重威胁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市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Ⅱ级响应,或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市资规部门发布唐山沿海海域台风风暴潮橙色警报或海浪橙色警报,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2个及以上县(市、区)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2个及以上县(市、区)城区发生中度干旱;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应急响应:滦河、蓟运河、沙河、陡河、还乡河其中1条河流预测或发生20至50年(含50年)一遇大洪水;滦河、蓟运河、沙河、陡河、还乡河其中2条及以上河流预测或发生10至20年(含20年)一遇较大洪水;主要行洪河道堤防发生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可能危及水库安全的严重险情或发生超校核水位情况;多座小型水库可能发生漫坝或垮坝,严重威胁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市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Ⅰ级响应,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市自然资源部门发布唐山沿海海域台风风暴潮橙色警报或海浪红色警报,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2个及以上县(市、区)发生严重干旱或1个县(市、区)发生特大干旱;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应急响应:滦河、蓟运河、沙河、陡河、还乡河其中1条河流预测或发生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滦河、蓟运河、沙河、陡河、还乡河其中2条及以上河流预测或发生20至50年(含50年)一遇大洪水;大型水库或2座及以上中型水库可能发生漫坝、垮坝等重大险情,严重威胁周边城镇、下游重要基础设施、人员安全等;市资规部门发布唐山沿海海域台风风暴潮红色警报,经会商研判后,视情启动;2个及以上县(市、区)发生特大干旱;其他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情况。

相关文件: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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