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创新引领 推进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推动产业集群“四链”深度融合,精准为集群企业赋能赋智赋值,促进集群扩容、增量、提质、增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支撑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集群规模:到2025年底,全市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年营业收入达到6500亿元,其中超50亿元集群达到18个、超100亿元达到12个。创新主体:到2025年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达到8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800家、“专精特新”企业达到800家。创新能力:到2025年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新增发明专利400件、新增市级以上各类研发平台(机构)40家。业态模式:到2025年底,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共享工厂”达到25家,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资金链加速融合,发展韧性明显提升。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实施“六个行动”,一是实施创新发展引领行动。包括大力培育创新主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大力引进培育人才。二是实施共享制造应用行动。包括拓展共享场景、提升共享能力。三是实施强链补链延链行动。包括强化项目建设、强化招商引资、推动产业链融通、推进绿色发展。四是实施数字化赋能行动。包括夯实数字基础、加快“智改数转”。五是实施品牌标准引领行动。包括提升品牌质量、强化标准引领、推动上市提升。六是实施优化发展环境行动。包括提升园区能级、创新治理模式、强化金融支持。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营造发展氛围。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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