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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2024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0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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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2024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单位对《唐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唐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2024年修订版)》。

二、支持对象和范围

本意见所指新型储能产业是指以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电磁储能、储氢等方式为主的独立、共享储能或用户侧储能等(抽水蓄能、新能源发电配建储能除外),以及储能材料、核心设备、系统集成、检测建设运维、储能应用、回收利用等储能制造业领域。

三、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共4个部分,明确了15条政策。

1.储能产业企业激励机制。明确了对“独角兽”储能产业企业、“专精特新”储能产业企业、单项冠军储能产业企业(储能产品)、新增规上储能产业企业等4个方面的激励机制政策。

2.加大储能项目政策引导。明确了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模式的开发,同时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采用购买或租赁方式获得共享储能电站服务。

3.加大储能产业企业科技创新支持。明确了在储能技术引进、建设储能产业研究院、储能创新平台建设、储能产品创新、储能企业研发投入等5个方面政策。

4.强化新型储能产业要素保障。明确了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提升工业用电峰谷电价价差、加大对储能产业投融资支持力度、加强新型储能领域合作、推进新型储能领域人才建设等5个方面政策。


相关文件: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关于加快推进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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