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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陡河城区段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

  • 文件标题: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陡河城区段保护范围划定的通告
  • 发布机构: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唐政通字〔2023〕8号
  • 发布日期: 2023-12-05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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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政通字〔2023〕8号

为加强河道管理,增强公民保护河道意识,维护利益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有关规定,对陡河城区段保护范围进行了复核划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的水工程保护范围内权属及管理权限不变。

二、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三、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附件:唐山市陡河城区段保护范围划定方案.pdf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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