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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 文件标题: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 发布机构: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1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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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唐政通字〔2016〕7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人民防空预警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16年7月7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一、试鸣时间

2016年7月7日10时至10时13分。

二、试鸣范围

市中心区、各县(市)区城区。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上午10:00,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上午10:05,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上午10:10,连续鸣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2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期间,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试鸣热线电话:2713219。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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