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通字【2019】8号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市人民防空预警报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定于2019年7月7日在全市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一、试鸣时间
2019年7月7日10时至10时23分。
二、试鸣范围
市中心区。各县(市)区城区、开发区(管理区)城区。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预先警报:上午10:00,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上午10:10,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上午10:20,连续鸣3分钟。
各警报信号间隔时间7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期间,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试鸣热线电话:2713236。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