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字〔202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服务水平增强交通运输便利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
关于提高交通运输执法服务水平增强交通运输便利化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便利车辆通行,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维护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理念变革、方式变革、机制变革,通过规范管理、热情服务、有效帮扶、依法监管,切实维护货运司机群体合法权益,大力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着力推进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控执法范围
1.严格检查站点设置。除省政府已批准设立的治超站等综合执法场所外,全市一律不得增设新的交通运输检查站点,除国家和省有重大任务外,交通执法人员不得上路设卡,不得在路上随意拦截车辆检查。
2.提高科技监管能力。健全非现场执法系统,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实现远程执法,完善视频监控设备,推动执法记录仪等终端数据实时传输,实现市、县两级联网联控、共建共享,建立交通领域监管执法大数据平台,提高科技治超水平,减少人为执法干扰,实现货车畅行无阻。
二、强化经费保障
3.保障执法经费。建立完善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配备办公设备、调查取证设备、科技监管设备、应急防护装备、执法执勤用车,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
4.坚决杜绝“罚款经济”。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同地方利益、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各县(市、区)政府不得向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下达收费计划或罚款指标,市、县交通运输部门不得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下达收费计划或罚款指标。
三、转变执法理念
5.坚持人性化执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让执法相对人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的宗旨,认真查找在执法理念、执法动机、执法标准、执法技能、执法形象中存在的问题,转变执法工作方式,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主要以行政告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为主,减少行政处罚,确保在行政执法中做到依法、规范、安全、文明。
6.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定期开展与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交流座谈,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倾听、积极回应企业和从业人员对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建议,改善交通运输管理模式,管理中注重服务,监督中注重帮扶,处罚结果令人心服口服,促进行业规范发展、良性发展,坚决反对以监管代替服务、以执法代替监管、以处罚代替执法,以及以罚代管、以罚代改等粗暴执法、机械执法、“一刀切”式执法问题。
四、规范执法领域自由裁量权
7.规范超限超载执法。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轻微的超载车辆,予以教育提醒后放行;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轻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按照自由裁量权进行处罚;对于主观故意并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信息公开。对于确有经济困难的,经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8.规范扬尘污染治理执法。对货运车辆已经采取苫盖措施但密闭不严的,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不予处罚;对没有苫盖或发生洒落的,第一次予以警告提醒,不予处罚;第二次对拒不整改、扬尘污染严重的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罚。
9.规范导航定位系统执法。对发现货车导航定位系统不在线的,在5日内能够修复的不予处罚;在5日内不能修复的,经核查认定为运营服务平台公司责任的,要及时通报给运营服务平台公司所在地的交通运输部门,由其对平台公司进行处罚;经核查认定为恶意人为干扰或破坏、屏蔽导航定位系统的,当场依法严肃处理。
五、规范执法流程
10.规范检查行为。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执法检查,持证正式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过程中要按照《河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穿着制式服装,配齐佩戴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出示执法证件,保证执法车辆、执法设备整洁完好、标志清晰,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11.严格调查程序。严格采用笔录和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客观收集执法证据,依法依规出具调查报告和处罚决定,全面告知违法行为和陈述申辩权力,及时准确答询政策法规和调查情况,不得在调查取证环节对可能作出的处罚结果作出肯定性答复。
12.完善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等政策要求,统一文书格式,全面、客观、准确制作现场笔录、立案登记表、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规范执法文书审核、送达、告知等法定程序,形成闭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执法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组织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实行量化打分,评选“十佳案卷”,坚决避免出现程序错误、证据不足等问题。
13.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交通运输执法稽查考核,定期深入执法一线督查,重点督查执法风纪、执法用语、检查行为、处罚行为、执法文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增强监督的整体效能。
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14.强化教育培训。按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核定编制,配齐配足执法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以学为先、以培促改”方针,采用集中教育培训、技术比武、以案说法、实战演练、抽查考试等形式开展执法教育,做到一线执法人员必培,执法骨干必培,执法岗位领导必培。重点加强执法理念、执法风纪、执法规范、执法技能和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开展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执法事项的专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依法履职和科学管理能力。
15.严守执法纪律。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十不准”纪律,严禁出现无执法资格人员实施执法行为、超出法定范围实施行政处罚、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等违规行为。实施执法人员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凡2次考核不合格的全部调离执法岗位,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除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七、建立健全执法服务体系
16.加强文明执法。执法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说服教育、调节疏导、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耐心细致引导当事人配合调查,使用文明用语,转变执法态度,坚决杜绝野蛮生硬、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文明。
17.做好管理服务衔接。畅通内外业检查、取证、处罚等环节的工作衔接,完善执法流程和处理地点的指示标志,做好引导服务和信息公示,积极推广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缴纳方式。
18.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在联合治超站等交通执法场所增设休息区、维修区等便民服务区域,增设饮水机、充电器、急救药箱等服务设施,提供临时休息、简易维修等服务,落实治超站内暂停货车免费停车政策,免费停车时间从原来规定的72小时延长到120小时。
八、强化法律法规宣传
19.加强入企宣传。开展辖区企业普法宣传,结合交通运输执法工作实际,采用教育培训、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向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深入讲解各类法律法规。
20.加强执法公示。通过网站、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对交通运输所有执法门类的执法主体、权责清单、执法依据、执法人员、联合执法业务流程、行政处罚依据、检查清单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发生变化时,要在报当地政府审核后及时调整更新,确保公开及时、准确、便民。
九、减轻从业者经营负担
21.降低从业人员经营费用。协调指导本地备案的卫星导航定位装置运营服务平台企业让利司机,对大货车导航定位装置实现首次维修免费,并适当降低服务费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员、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实现免费培训考核,免费提供考核场地、器材。
22.简化车辆检验检测。严格落实营业性货运车辆年检(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检测、年审(综合性能检测)“三检合一”,取消营业性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上线检测,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
23.实施市内异地信用考核。推动道路普通货运驾驶员基本信息、违法信息、信用信息等信息共享,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信用考核异地办理,驾驶员可以在本县(市、区)内或其他就近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完成诚信考核等级签注。
24.节省培训费用和时间成本。引导驾培机构推行普通货物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培训(A2车型26学时、B2车型32学时),由课堂教学转为线上培训。推行差异化道路普通货物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两个诚信考核周期内(24个月)无记分的普通货物驾驶员,免于接受下一周期24学时继续教育。对于诚信考核周期内有记分记录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推行网络远程继续教育。
十、便利货车通行
25.落实通行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市管高速公路全部开通“绿色通道”,快捷检验“绿通”车辆,保证快速通行。
26.保证收费公路通行顺畅。加强道路运行情况研判,免费为大型货运企业和重点骨干企业发送路况信息。科学制定保畅应急预案,针对紧急突发情况快速处理、及时疏导,避免大货车长距离聚集拥堵或在收费站出入口拥堵。
十一、改善人文环境
27.加快“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区建设。在重点道路重点路段建设“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区,免费为大货车提供洗车、热水、休息等服务,充分考虑人性化需求,根据实际提供车辆加油、加气、充电、维修和超市、餐饮、如厕等服务项目。
28.改善高速公路停宿条件。在市管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司机之家”,为货车司机提供价格适宜的停车、住宿、餐饮、车辆维修保养、无线上网等服务,创建司机休息和放松的良好空间。
29.提供驿站式便民服务。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公路沿线道班和养护中心,设立“爱心驿站”,配备必要服务用品,如打气筒、急救包、热水、修理工具等,免费为过往车辆提供便利。
十二、优化政务服务
30.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审批流程,推广审批服务“不见面审批”和“最多跑一次”。道路运输企业申请准入时,出具行业意见时效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降低为3个工作日,减少企业办理业务的等待时间。
31.创新审验服务。对单次送审营运货车20台以上的货运企业,实行上门服务。对大型企业物流园区所属营运驾驶员申请从业资格诚信考核的,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对货物运输车辆审验,在车辆多、业务量大时,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提供“不打烊”延时服务。对上线检测进行等级评定的大型货车,定级高峰期时,协调检测机构开通绿色专场服务。
32.加强普法宣传。印制道路货运知识手册,涵盖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办事流程、执法依据、处罚标准等内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治超站、“爱心驿站”、“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区等场所,免费发放给货车司机,提高大货车司机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33.精准推送政策。充分利用交通政务网、官方公众号等多种媒体,线上推送道路货运发展动态、企业纾困解难政策、减税降费等各方面的惠企信息,线下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辅导,为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个性化政策服务,促进惠企惠民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34.畅通投诉渠道。在执法场所明显位置公开投诉举报的电话号码、通信地址或电子邮箱,及时处理12345、12328等服务热线和阳光理政、问政唐山等网络平台的投诉举报线索,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开进展或结果,着力解决货车司机反映强烈、诉求集中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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