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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实施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

  • 文件标题: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实施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有关事项的批复
  • 发布机构: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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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政字〔2022〕29号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唐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实施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请示》(唐城管呈〔2022〕2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第25号令)第十四条有关规定,市政府同意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实施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授权你局作为实施机构。你局要依法依规实施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招投标组织及后续运营监管等具体事项。

特此批复。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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