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办字〔2022〕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16届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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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唐山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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