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字〔2024〕64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迁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1-2023年)的批复
迁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请批准《迁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1-2023年)的请示》(迁政呈〔2024〕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迁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1-2023年)》。
二、《迁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1-2023年)》自批复之日起执行,《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迁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唐政字〔2023〕24号)同时废止。
三、你市要严格按照《迁安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1-2023年)》,依法组织土地征收,开展土地综合性开发建设活动。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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