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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 文件标题: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唐政字〔2024〕77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6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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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政字〔2024〕77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24〕14号)和《河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做好相关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对相关文件进行了梳理。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对11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pdf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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