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在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
唐山市审计局局长 王洪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唐山市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唐山市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市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丁绣峰市长主持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接受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市审计局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整改督导力度;各被审计单位也都能够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落实审计建议,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共发现8方面23项87个具体问题,查出问题资金28.56亿元,其中拟上缴财政2.31亿元。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问题78个,占审计发现问题总数的89.66%;已追缴入库财政收入2.26亿元,占应入库财政收入资金总额的97.84%。
一、预算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有的项目未执行问题。
——对市财政局2016年预算安排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11000万元未安排项目年末结转问题,2017年7月市财政局已按规定将11000万元资金拨付至市国土局,其中4400万元用于唐山博奥工贸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土地收储,其余资金用于其他土地收储;
——对98个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项目涉及资金14487万元问题,市财政局将在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对项目前期进行充分论证,对无绩效及绩效不高的项目禁止进入项目库,确保项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有效使用;
——对财政大平台运行维护费及产业化项目监理费145万元截至2016年末项目未执行问题,目前财政大平台运行维护费在用友公司完成服务且达到服务标准后已支付完毕,产业化项目监理费已按照上级政策要求收回市级国库。
(二)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有的项目执行进度慢问题。
——对2016年市新档案馆建设配套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600万元,至2017年3月共支付291.33万元,剩余资金1308.67万元尚未支付问题,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采购合同金额1140万元,剩余资金已按规定收回国库。
(三)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调整幅度大问题。
——市本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部门将在今后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严把预算项目的“绩效前置关”和“绩效审核关”,对预算进行科学测算。
(四)关于“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安排与实际执行差距大问题。
——市财政部门将在今后预算编制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讲究绩效的原则,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五)关于结余资金未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问题。
——对截至2016年末国库收回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实有账户结余资金39255.26万元,当年用于专项支出3648.43万元,至2016年末结存资金35606.83万元,未及时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问题,市财政局已报市人大调整,现已补充至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六)关于部分支出无年初预算问题。
——对汉沽管理区财政局、卫计局、交通局等部门有14个项目涉及支出3966.11万元无年初预算问题,汉沽管理区财政部门已报市人大调整,并承诺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中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二、财政收入征缴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企业欠缴税金问题。
——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华科技等3家企业欠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3.63万元问题,目前已全部上缴入库;
——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欧金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欠缴土地使用税221.69万元问题,高新区地税局已对企业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如企业仍拒不缴纳税款,将对企业采取查封、冻结企业银行账户等税务行政强制措施进行追缴;
——对芦台经济开发区晶须复合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欠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9.71万元问题,目前已全部上缴入库。
(二)关于欠缴非税收入问题。
——对截至2016年末市非税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港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财政部门结存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共计19517.49万元未上缴入库问题,目前已全部征缴入库;
——对市水务局所属陡河水库、滦河下游管理处分别结存水费290.54万元、1140.11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已于审计期间整改入库;
——对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永胜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少缴河道管理费532.56万元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入库;
——对海港经济开发区有4家企业少收缴河道管理费151.33万元问题,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和唐山港引航站欠缴的河道管理费53.72万元已整改入库,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唐山中陶卫浴制造有限公司欠缴的河道管理费97.6万元正在征缴中,待企业缴纳后按规定上缴入库;
——对海港经济开发区有42家企业少收缴污水处理费206.34万元问题,截至目前相关单位正在积极征缴中,如仍不缴纳,将结合相关部门采取行政及法律手段进行征缴;
——对海港经济开发区有2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917.78万元问题,目前已全部缴纳入库。
(三)关于部门结存利息收入问题。
——对海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预算外账户、一事一议账户结存利息108.15万元未上缴入库问题,目前已整改入库。
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专项资金年末结存较多问题。
——对市财政年末结存天津对口支持我市大气污染治理资金7183.95万元问题,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共拨付洁净型煤推广补贴资金19454.75万元,其中包含天津对口支持我市大气污染治理资金6638.7万元,剩余对口支持资金545.26万元将于年底前全部支付完毕;
——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改局结存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70万元问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已将该款项拨付至相关中标企业;
——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结存债券资金3757万元未使用问题,目前已按照使用债券资金程序和手续将全部资金拨付至相关建设企业。
(二)关于县区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投入使用问题。
——对丰南区结存贝氏体钢铁、清泉钢铁化解企业产能专项奖补资金19104万元问题,丰南区财政局已将其中的12316万元拨付至企业,剩余6788万元由于国家审计署于2017年年初到丰南区对奖补资金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署尚未出具审计意见,故此项资金尚未支出;
——对丰润区结存化解钢铁企业产能专项奖补资金10123万元问题,目前已返还中央资金部分2025万元,已拨付资金5853.16万元,剩余2244.84万元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统筹使用;
——对丰润区财政局收到上级专项转移交通运输重点项目资金5000万元,截至2016年末尚未使用问题,由于该项目原规划占用了基本农田,需调整批复后按程序进行拨付;
——对丰润区财政局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新农合补助资金33297.45万元,当年结余5110.49万元未使用问题,其中2222万元已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上缴至市财政局大病保险户统筹使用,1108万元已用于新农合保险市级补助部分,剩余1780.49 万元将根据实际用于新农合保险报销等专项支出;
——对曹妃甸区财政局结存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专项资金17689.02万元未使用问题,曹妃甸区财政局已下发了关于收回2016年以前年度存量资金的通知,目前此项资金已收缴入库,待2018年预算编制中用于其他项目。
(三)关于出借财政资金未能收回问题。
——对市财政挂账以前年度向市城市管理局、重型机床厂等11个部门或企业出借资金32204.09万元未能收回问题,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催收力度,对已破产企业按要求申请核销借款,对长期拖欠的,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替河北双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垫付平改过渡费共计14308.91万元问题,截至目前已经收回12148万元,剩余2161万元将在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从应返还开发企业的拆迁成本中扣除;
——对汉沽管理区财政局向唐山津丰泓泵业公司等9家企业出借资金3860.22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问题,截至目前已经全部收回入库。
四、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工程超计划投资问题。
——对唐山劳动高级技工学校迁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超计划投资13824万元问题、唐山学院北校区二期工程决算审计超计划投资7746万元问题、唐山市人大政协综合服务楼改造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超计划投资484.86万元问题,以上项目单位均已向市发改委提出了调整概算申请,市发改委已经受理并进行了相应的概算调整;
——对开滦二中宿舍楼加固及内外装修工程审计超计划投资78.23万元问题,项目单位已上报发改部门申请概算调整,待批复决定下达后按照批复金额进行调整。
(二)关于项目设计未招标问题。
——对唐山学院未履行招标程序,直接将该院北校区二期工程设计委托给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并签订设计合同问题,唐山学院表示将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认真执行招投标政策,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
(三)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手续不完备问题。
——对唐山市中心医院、启新老厂区人防战备车库改扩建工程等10个工程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问题,建设单位已按照规定上报了相关资料,补办了相关建设手续,并承诺在今后的建设项目中严格履行建设审批手续,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政府采购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府采购审批事项超范围问题。
——对市南湖投资公司采购唐山大剧院乐器、演出设备、工作服装421.27万元、唐山世园投资公司采购世园会安保车辆运行汽油款170万元、市城投公司采购唐山火车站西广场综合体项目房产服务费50万元等3家市属企业采购事项纳入到政府采购审批范围问题,唐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对不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市属企业不再进行采购审批。
(二)关于咨询服务项目未公开招标问题。
——对唐山市南湖管委会支付中介机构顺时针(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世园会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PPP模式咨询服务费180万元,批准方式为自采,未进行公开招标问题,唐山市南湖管委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确保此类现象不再发生。
六、部门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对芦台经济开发区海北镇政府、芦台开发区交通局三年分别无依据发放值班补贴费、加班补助费共计15.83万元问题,两单位已将发放的津补贴退回并上缴至芦台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相关账户。
(二)关于发放安全生产奖未纳入财务核算问题。
——对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向相关单位发放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奖,其中有9个单位共9万元奖金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而是直接发给个人的问题,9个单位分别对该资金进行了补记账,并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三)关于预算安排未单独列明接待费问题。
——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武装部、科技局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务接待费13.3万元,预算编制时未列明的问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已调整了3个单位的相关科目,并承诺在今后预算编制过程中精准编制预算,将项目中的接待费用在公用专项科目中单独列明。
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唐山金发集团财政投入结存较多,产业投资项目尚未取得经济效益问题。
——对市财政局拨付唐山金发集团创业投资基金6000万元,金发集团仅向唐山红土创业投资公司注资2700万元,年末结存资金3300万元问题,金发集团积极督促红土公司的管理人——深圳创新投资公司全力搜集项目并加快投资进度,目前已经全部出资到位;
——对市财政局拨付金发集团节能环保项目资金2000万元,金发集团仅出资60万元与其他公司合资成立中城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年末结存资金1940万元问题,唐山金发集团将按照《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5号)第二条、第三条议定事项,在市政府的协调下,在中车集团应出资的资金到位后,按照与中车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拨付该项资金;
——对市财政局拨付金发集团融资租赁公司资本金1亿元,年末全部未支出问题,目前唐山金发集团已完成了融资租赁公司的注资工作,资金已经按照程序全部注资到位;
——对唐山金发集团用2015年、2016年预算资金3700万元,与其他公司合资成立唐山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唐山沿海兴农投资基金公司,截至2016年末形成累计亏损813.26万元问题,唐山金发集团将协调基金管理人加强项目筛选,投资一些盈利能力强的企业,降低浮亏额度。
(二)关于扶贫资金安排分散,未能集中财力办大事问题。
——对市财政局每年投入480万元涉及96个村,每村每年只有5万元,由于村级无财力、县级未配套,脱贫资金未能发挥启动扶持作用的问题,市财政局与市扶贫办进行了沟通协调,下一步将采取措施,确保扶贫资金高效使用。
——对玉田县民政局、迁西县财政局结存市级扶贫资金共计75万元问题,目前两家单位已将该项资金拨付至各涉及乡镇财政所,待项目完工验收后,再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
八、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资金尚未拨付问题。
——对遵化市东旧寨镇中学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遵化市平安城镇中学农村教师周转宿舍项目、遵化市建明镇西铺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等3个项目,共涉及资金298.21万元尚未拨付问题,目前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已全部投入使用。
(二)关于上级资金尚未到位问题。
——对滦南县农村沼气乡村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省级资金未到位问题,该资金已由滦南县财政局垫付,目前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
关于欧金特国际贸易公司欠缴土地使用税221.69万元、河北大唐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唐山中陶卫浴制造有限公司欠缴河道管理费97.6万元、海港经济开发区42家企业少收缴污水处理费206.34万元、丰南区滞留钢铁企业专项资金19104万元、丰润区滞留专项资金5000万元、市财政局出借资金32204.09万元未能收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替2家企业垫付平改过渡费14308.91万元、开滦二中宿舍楼超计划投资78.23万元等9个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将继续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督导,并在明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报告整改结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有关问题整改工作,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委高度重视、研究部署以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审计查出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认真的改正,但有些问题由于企业经营困难、体制和机制等多方面原因,难以全部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正在不断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加强监督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规范。今后,市政府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各项决议,深入贯彻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审计要促发展促改革”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导工作,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资金的规范使用和管理发挥更大的作用!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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