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 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关于唐山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2年1月23日在唐山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唐山市财政局局长 李建华
各位代表:
我受唐山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突出的收支矛盾,全面落实“33458”工作思路,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重点保障,狠抓收支管理,深化财税改革,防控财政风险,全市和市本级财政收支总体运行平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270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同比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1733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5%,同比下降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8249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3%,同比下降3.2%;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7251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1%,同比下降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357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7%,同比下降7.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79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同比下降11.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993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同比增长12.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863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0.5%。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4005万元,完成预算的123.5%,同比增长37.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316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2%,同比增长16.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3017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2%,同比增长11.7%;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826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1.3%,同比下降36.3%(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较慢)。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01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8%,同比增长0.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35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同比下降18.7%。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795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5%,同比增长62.8%(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284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3.6%。
(三)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21年预算执行效果
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积极发挥调控职能,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围绕发挥筹资功能,积极拓宽资金渠道,财政保障能力得到新增强。一是财政收入再上新台阶。强化税源管理,加强收入调度,充分发挥综合治税作用,依法征税管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552.7亿元,总量稳居全省第2位,增速居全省第3位。全市19个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实现正增长,曹妃甸区、迁安市、路北区收入总量超50亿元。二是争取上级资金实现新突破。全年累计获得上级转移支付197.1亿元,同比增长2.3%。成功争取到全国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中央补助9亿元、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补助3亿元,助推我市生态修复和环境改善。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27.1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市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三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收获新成果。全市累计进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项目58个,总投资1229亿元,其中,落地项目47个,投资额1017亿元,全市入库项目和落地项目均居全省第一。
——围绕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城乡统筹发展迈出新步伐。一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筹集资金24.2亿元,着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十百千”工程,扶持145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15个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农业保险保费等强农惠农补贴政策,有力促进了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政策精神,将土地出让收益的33%用于农业农村。另一方面,推进“一港双城”建设。筹集资金40.8亿元,用于保障唐秦高速唐山段建设,支持打通23条城区断头路,完成唐丰路、朝阳道等市内道路新建翻修,以及市中心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和市政排水工程,实施一批城市公园新建和改造提升工程,支持举办省第五届园博会;运用土地出让金封闭运行等财政政策支持唐山新城发展,助推唐山原点及东部片区改造顺利启动;落实支持曹妃甸高质量发展政策,返还资金15.5亿元,支持打造全市经济增长极。
——围绕发展第一要务,着力发挥引导作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一是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筹集资金2.2亿元,对新认定的538家高新技术企业、22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7个科技创新平台等创新主体进行奖补扶持;支持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二是助力对外经济和人才发展。筹集资金1.2亿元,用于举办多场次“京津冀专家唐山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唐山行”,兑现创新团队和创业人才奖励补助政策,有效推动我市引才引智;支持跨境电商商务氛围和市场主体培育,推动外资外经外贸发展,促进对外交流合作。三是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筹集资金6.2亿元,支持组建河北产业引导基金,兑现唐山唐钢气体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上市奖励;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9亿元,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围绕改善民生福祉,着力强化分配职能,办好惠民利民实事取得新成效。一是优先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全市累计投入12.5亿元,用于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核酸检测、购买防控物资设备,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强保障。二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筹集资金10.9亿元,用于落实各项教育补助政策,改善幼儿园、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党校迁建、唐山职业技术学院与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合并、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双高校;继续推动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改造提升,全面投入运转,为我市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更多机遇。三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筹集资金47.8亿元,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和标准化建设,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支持中医医院迁建、第二医院新建骨科大楼,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低保和长期护理保险保障标准。四是推进美丽唐山建设。筹集资金23.7亿元,完成双代改造27.56万户,购置国控点示范区精细化治理装备,推进高铁、高速生态廊道和荒山绿化建设,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五是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筹集资金27.3亿元,用于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建设、食品药品综合检验检测配套设施建设;用于制发“文化惠民卡”,举办特色体育赛事活动,繁荣文化事业;支持改善低收入人群住房条件,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助力扫黑除恶,建设智慧平安社区。
——围绕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着力完善运行机制,财政管理水平得到新提升。一是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紧跟中央、省改革步伐,出台国防、自然资源、文化、生态环境等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有效规范了上下级政府间财政关系。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级预备费管理办法》《市直单位申请追加预算工作规范》,改进预算管理,规范支出行为,建立健全预算管理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督促县(市、区)规范高效使用直达资金。下达市以上直达资金106.2亿元,落实项目4952个,为保障基层财政运行、补齐短板弱项、兜牢民生底线提供有力保障。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事中绩效运行管理,通过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调减预算项目资金5.9亿元,统筹用于民生事业。五是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强化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制定《唐山市市级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绿色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额158.4亿元,节支率5.2%;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全年完成评审项目424项,审减金额8.3亿元,审减率12.7%。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全市和市本级“三公”经费同比分别下降10.9%和16.5%。
——围绕实现安全发展,坚决守牢风险底线,财政平稳运行态势得到新巩固。一方面,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印发《唐山市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领域风险实施方案》,加强财政金融风险防控;争取再融资债券278.3亿元,有效缓解我市偿债压力;完善还本付息管理,督导县(市、区)将偿债本息足额列入预算,全市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息384亿元;成功落地市中心城区环线及北环连接线(二环路)PPP项目,有效降低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率。另一方面,扎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围绕防范基层运转风险,动态监控基层财政运行,压实各级“三保”责任;在全力争取上级财力性补助资金的同时,对困难县区加大倾斜力度,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理财的经验弥足珍贵。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始终坚持把发展放在首位,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狠抓财源建设不动摇,财政收入规模不断壮大;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千方百计挤出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始终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解决制约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撑;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大力推进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建设,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民生提标政策,偿还到期债务等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更趋紧张;个别县区财政运行困难,全市统筹平衡压力有增无减;一些预算项目支出进度缓慢,资金绩效亟待提高;全面深化改革任重道远,现代财政制度尚需健全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安排(草案)
(一)2022年财政工作面临形势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我市正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优势叠加的历史窗口期、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攻坚期。2022年财政增收有一定基础,但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收支矛盾更为突出。收入方面,受环保限产、钢铁行业利润下降及市内可出让地块收益减少等因素影响,预计今后一个时期我市财政收入组织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支出方面,津补贴政策调整,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债务还本付息,支持“一港双城”、转型升级、乡村振兴、污染防治等支出压力持续增加,“紧平衡”将成为财政运行常态。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及全市财源变化,同时充分考虑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和民生政策的增支需要,按照积极稳妥原则,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突破600亿元,增长8%以上。
根据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33458”工作思路不动摇,围绕支持“八个发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为加快建设繁荣舒适美丽的现代化沿海强市提供财力保障。
(二)2022年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00766万元,加返还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3464202万元,收入总计94649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70337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94631万元,支出总计946496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4925888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等20139万元,收入总计49460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333590万元,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12437万元,支出总计494602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718万元,加上年结余收入13264万元,收入总计319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449万元,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533万元,支出总计31982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87005万元,支出2668108万元,年末新增结余118897万元。
(三)2022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5540万元,加上级税收返还7741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39224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32135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2032万元,调入资金86186万元,收入总计275477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86884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9463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73260万元,支出总计275477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1616661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63000万元),加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86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8万元,收入总计1625791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159909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590430万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8662万元),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6699万元,支出总计162579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858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9658万元,收入总计23516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253万元,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263万元,支出总计2351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863162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8121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5293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7877万元,利息收入39373万元、其他收入996万元、转移收入767万元)。年末新增结余45312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17850万元(其中,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5667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633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4838万元)。
(四)市本级重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在预算编制中,我们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支出:一是民生政策全面兑现,中央、省、市确定的民生政策支出全部安排;二是人员经费足额保障,预留资金落实津补贴调整政策;三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足额安排;四是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重点领域所需资金全面落实;五是部门事业发展支出合理保障。按照以上原则,剔除基本支出后,共安排重点项目支出180.4亿元。
——着力支持向海发展,安排资金2.8亿元。围绕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安排资金0.8亿元。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完善出口信用保险保障政策,发展会展经济,落实招商引资年度考评奖励资金,继续落实支持曹妃甸发展的财政体制优惠政策,提升开放水平和能级。围绕促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2亿元。设立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加快培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海洋产业集群,不断增强我市发展内驱动力。
——着力支持转型发展,安排资金5.5亿元。围绕推进科技创新,安排资金3亿元。落实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培育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支持品牌创建和质量提升,落实 “凤凰英才”计划,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安排资金2.5亿元。用好产业引导投资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汽车消费,落实新增限上贸易企业奖励政策,做实做强实体经济。
——着力支持协同发展,安排资金4亿元。加快构筑京津发展第二空间,支持京唐铁路唐山西站(机场站)站房规模调整,注资河北省城际铁路发展基金,畅通京津冀协同发展通道;助力筹办冬季奥运会、全运会、省运会等重大赛事,发展冰雪产业,举办中拉沙滩足球锦标赛、唐山国际马拉松比赛;支持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运转,保障学校配套设施设备,打造一批高水平研究生院和专业群,深入推进京津冀教育资源共享。
——着力支持绿色发展,安排资金10.9亿元。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安排资金7.3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工程运维、大气环境监控预警能力建设及综合治理,加强环境执法检测,落实电代煤、气代煤改造以及洁净煤取暖补贴,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安排资金3.6亿元。支持“数字唐山”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加强地表水、海洋、气象灾害预警监测和综合治理,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对宜林荒山造林给予补助,持续推进海域海岸带、海岛、矿山等系统性生态修复。
——着力支持融合发展,安排资金52.8亿元。围绕提升城市治理效能,安排资金48.8亿元。用于支持机场、普通国省道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双大外环”;持续打通断头路,落实市中心城区二环路及北环连接线运营补贴,新建改造市政道桥,建设会展中心、人防工程以及市中心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围绕推进城区扩容提质,安排资金2.8亿元。用于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支持城市建设规划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以及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推进城市体检及城市更新“双试点”建设。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安排资金1.2亿元。用于推动医保、交管、食品安全监管、社区、殡葬等智慧系统建设,保障智慧唐山一期运营和二期建设,让城市变得更“聪明”、更“温暖”。
——着力支持统筹发展,安排资金5.4亿元。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资金0.4亿元。以产业发展和精准防贫为重点,保障巩固脱贫成果向乡村全面振兴顺利过渡。围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提高灌区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保障农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安排资金2.9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及美丽乡村建设、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打造乡村振兴唐山样板。
——着力支持共享发展,安排资金40.6亿元。围绕加强社会保障,安排资金8.1亿元。落实就业帮扶以及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政策,足额保障养老保险政策资金,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到龄退休人员社保缴费及僵尸企业人员处置问题;支持妇女儿童和民族宗教事业健康发展。围绕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安排资金7.7亿元。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贴政策,继续支持市中心血站迁建,启动建设市工人医院新院区、传染病区提升改造工程,优化提升医疗供给水平。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4.7亿元。落实教育各项经费保障配套资金,支持乌拉圭国际足球学校续建,启动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配套建设项目,落实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续建(PPP项目)运营补贴,继续推进唐山学院大学西道校区北院改造提升、唐山幼专与玉师整合搬迁、市委党校迁建,提高本土院校硬件实力。围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安排资金14.1亿元。推动公交总公司市场化运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狠抓食品、药品、粮油质量安全,继续支持“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唐山)”建设;更换新能源出租车、公交车,保障垃圾焚烧、供热、燃气安全、雨水管网等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安排资金6亿元。落实城市社区党组织及工作者相关经费,支持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保障市委市政府重要活动开展以及行政运转。
——着力支持安全发展,安排资金58.4亿元。足额保障地方债务还本付息,安排资金51.6亿元。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券以及二环线、交通道路、棚改项目等贷款到期本息。同时,争取再融资债券219.8亿元,用于偿还全市2022年到期债券本金,有效缓解偿债压力。围绕维护公共安全,安排资金6.8亿元。加强政法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提升消防、应急等综合救援能力,推进平安唐山建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以政治担当守好首都“东大门”。
三、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优化措施,确保圆满完成预算任务。
(一)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围绕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一方面,优化财政体制。将财政分配与结构调整、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成效挂钩,形成良性利益分配导向,引导各方面资源要素集聚到高质量发展上来。巩固深化减税降费成效,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另一方面,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用足用好政府债券,灵活运用政府引导基金、PPP、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股权投资等方式,吸引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
(二)抓好财政运行。增收节支是财政永恒主题。一方面,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在全面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的同时,强化税费征管,加大非税收入清缴力度,及时盘活闲置国有资产,注重提高收入质量,全面巩固财源基础。另一方面,强化财政支出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公务用车非必需不增编、非急需不采购,严禁财政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规范高效使用直达资金,推动专项债券尽快形成实物量。加大暂付款清理力度,严格落实财政借款报同级政府审批制度,将财政支出进度纳入市委对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领导班子考核,引导督促预算部门资金快支出、项目早见效。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革创新是发展不竭动力。一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构建四本预算、债务计划、存量资金、资产资源相结合的统筹机制,强化预算对落实国家、省、市重大部署的保障能力。继续分领域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围绕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种改革,做好政策转换、衔接和宣传。二是深化预算绩效改革。健全权责对等、激励相容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突出绩效导向,推行绩效评价结果、支出进度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改革。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研究制定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评审工作流程,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安全是发展底线。一是严格管控政府债务风险。全面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稳妥化解债务存量,推动政府融资平台转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强化违规举债责任追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二是防范财政管理风险。科学审慎制定新的民生政策,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做好县级“三保”支出预算审核,持续强化基层财政运行监控,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三是完善监督工作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强化财会监督职能,严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认真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切实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资金规范使用、政策高效落实。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拼搏竞进,努力完成全市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以“三个努力建成”新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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