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3年2月8日在唐山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唐山市财政局局长 李建华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唐山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我市发展遇到诸多挑战。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围绕“12345”总体工作布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努力推动经济企稳回升,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2658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同比下降1.8%,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可比增长8.4%;支出93826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7.7%,同比增长1.8%。政府性基金收入29943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2%,同比下降37.9%;支出50235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6%,同比下降12.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4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2.8%,同比下降39.2%;支出272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510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4.7%,同比增长10.8%;支出26137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6.5%。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本级收入53879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9%,同比增长23.9%;本级支出19928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1%,同比下降1.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本级收入11010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8%,同比下降52.2%;本级支出4717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6.5%,同比下降24.1%。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本级收入139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53.7%;本级支出197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同比增长45.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本级收入19096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同比增长9.9%;本级支出17226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4%,同比增长15.6%。
(三)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及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
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多点散发的疫情冲击和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我们始终坚持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全面落实市人大关于预算工作的各项决议,努力推动全市财政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优化政策工具组合,稳住宏观经济基本盘。一是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全市全年减税降费258.8亿元,助企纾困政策有力对冲了经济下行压力。二是提升收入组织专业化水平,深化综合治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居全省第2位,可比增长8.4%,超全省平均增幅1.8个百分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发挥专项债券在稳投资方面引擎作用,抢抓国家盘活专项债券结存限额有利时机,争取新增专项债券246.8亿元,额度居全省前列,有力支持了交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四是撬动金融力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唐山金融发展集团升级为一级企业集团,支持唐山银行监管评级跃升至3A,全面发挥金融平台辐射支撑作用;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积极开展融资担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和应急转贷等业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设立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推动成立唐山产业发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持;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指导评价,依法依规实行社保基金出户定存公开招标,引导商业银行提高存贷比,增加贷款规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丰润区成功获批国家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五是完善财政运行机制促发展,深入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上级直达资金140.2亿元全部及时分配下达,基本实现了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直达基层、惠企利民的政策效用充分发挥。增加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专项清理,全市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81.2%。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服务保障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筹集资金3.7亿元,落实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对具有示范、引导和带动作用的企业实施奖励,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省第一。成功获批全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科技创新方面,筹集资金1.3亿元,引导创新资源和创新服务向科技型企业集聚,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高新技术企业101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02家,全社会研发投入总量保持全省第一。人才吸引方面,支持“凤凰英才3.0”政策实施,扩大人才补贴范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人数为上年的近3倍。京津冀协同和对外开放方面,筹集资金6.8亿元,持续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加快推进唐秦高速建设,京唐城际铁路正式开通,唐山机场运载能力不断提升;筹集资金1.7亿元,落实出口信用保险补贴政策,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开展招商引资合作,促进开放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社会事业发展,人民生活品质稳步提升。一是推进健康唐山建设。筹集资金38.2亿元,加大公共卫生领域和疾病预防控制方面投入,兑现公立医院改革补助,支持新工人医院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层医疗条件,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财政应急处理机制,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和应急采购。二是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筹集资金11.1亿元,强化就业优先,支持社保“缓、返、扩、补”等援企稳岗措施;落实各项社保补贴政策,保障遇困群众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加大对社会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互助幸福院的扶持力度;推动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首批保交楼专项借款顺利落地,努力实现民有所业、困有所助、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三是支持打造教育高地。筹集资金8.5亿元,推进基础教育普及发展,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全面保障师生待遇;支持唐山师范学院申硕、唐山学院和唐山职业技术学校等高校改扩建,推动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玉田师范学校整合搬迁,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四是推动文体事业繁荣发展。筹集资金3亿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保障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市民开放,持续开展清东陵等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坚持以完善公共服务为抓手,加大关键领域支持力度,绿色协同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筹集资金13.5亿元,支持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落实洁净煤、“双代”用气用电财政补贴,推广新能源车,提升绿色公交运载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优化重点河湖生态环境,空气质量稳定“退后十”取得历史性突破。二是着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筹集资金4.6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脱贫人口零返贫、监测对象零致贫;推动建设高标准农田35万亩、实施大型灌区续建改造,增强农业基础支撑能力;兑现现代农业贷款贴息,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农业项目30余个;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76个,实现10万元以下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清零;实施“十片引领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奖补政策,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三是着力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筹集资金47.4亿元,实施城市畅通工程,打通“断头路”20条,保障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日常运行维护,兑现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落实世园会基础设施运营补贴,支持大城山公园等园林绿化提升,改造151个老旧小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四是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筹集资金8.4亿元,支持建设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雪亮工程、智慧电子警察等重点项目,打造“智慧唐山”数字城市,筹建“幸福唐山”APP,整合“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城市管理服务水平达到新高度。
——坚持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完善体制机制,高质量财政建设加快推进。一是纵深推进财政改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成功将乐亭县由财政省直管县调整为市管县,为生产力布局向沿海调整,更好实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筑牢了财政体制基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唐山市市级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高标准建成交通运输等领域支出成本标准体系,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制定《唐山市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制定《唐山市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跨区域利益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加强财政风险管理。兜牢政府债务风险底线,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期偿还政府债务,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全市未出现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有力维护了政府信誉;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加大对基层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做好应急库款调度,确保基层财政稳定运行。三是深入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在减税降费等六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持立查立改,推动建章立制,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四是依法接受监督。依法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主动配合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建议提案,着力打造“阳光财政”,预决算公开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的取得,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的结果。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始终坚持把发展放在首位,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狠抓财源建设不动摇,着力推动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生效;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的理财宗旨,稳步加大民生投入,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千方百计挤出资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始终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撑;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大力推进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建设,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经济增长新旧动能转换尚在推进,我市税收还未摆脱对钢铁、房地产等传统行业的依赖,财源结构有待优化,抗风险能力亟待提升;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市、区)财政运转困难;政府债务偿还进入高峰期,市县两级偿债压力十分沉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仍需加快推进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预算安排(草案)
(一)2023年财政工作面临形势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展望今年财政经济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动力与压力同在。虽然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存在,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但我市面临着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深入实施的宝贵机遇,自身拥有的港口、区位、资源、产业等多方面的比较优势将进一步显现。只要全市上下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着力做好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等各项工作,经济稳定回升态势将进一步巩固,财政经济有望实现合理增长。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及全市财源变化,按照积极稳妥原则,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580.6亿元,同比增长7%。
根据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牢固树立大财政观,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县域财政经济均衡发展和人民共同富裕,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贡献财政力量。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坚持政治引领、务实创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讲求绩效,积极稳妥、防控风险的基本原则,重点把握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对照市委全会部署,着力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等重点部署落实。二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围绕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唐山场景,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财政政策,优先支持绿色转型、民生改善、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三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清理到期政策,压减非急需项目,腾出资金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足额安排民生托底、社会事业发展等刚性支出;把握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优化产业政策和资金使用,选准支持领域和关键环节,增强政策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四是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措施落地见效,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加快债券资金发行使用,拉动项目投资。五是稳步提升民生福祉。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低保、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等保障标准,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增进人民福祉。六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充分估计困难挑战,实事求是、科学预测,积极稳妥安排收入预算;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继续压减“三公”经费,严控一般性支出,把有限资金用在关键处、紧要时。七是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坚持“花钱必问效”,强化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预算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审计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做到“不贰过”。八是有效防控财政风险。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落实还本付息资金,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二)2023年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06444万元,加返还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4026431万元,收入总计98328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28844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04031万元,支出总计983287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4399254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等13168万元,收入总计441242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885123万元,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27299万元,支出总计441242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198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等7672万元,收入总计378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811万元,加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059万元,支出总计3787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85132万元,支出2734761万元,年末新增结余250371万元。
(三)202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1)本级收入306251万元,上级税收返还7741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54789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3314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5000万元,调入资金26161万元,上年结余101173万元,收入总计2675361万元。
(2)本级支出235708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777904万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478011万元,上年结转1011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205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56218万元,支出总计267536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本级收入1543325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00000万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20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9732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及专项债券结余收入339155万元,体彩结余收入577万元),收入总计1885083万元。
(2)本级支出186508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1523902万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2026万元,上年结转33915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000万元,支出总计188508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级收入20538万元,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支出总计20538万元,包括本级支出14377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16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本级收入188366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37960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41915万元,利息收入45310万元,其他收入1734万元,转移收入15094万元)。
(2)本级支出1706585万元(其中,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47762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8959万元)。年末新增结余177076万元。
(四)市本级重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安排项目支出161.5亿元,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安排2.5亿元,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绿色转型。安排1.8亿元,加快推动创新发展。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引领驱动战略,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试点;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支持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安排1.8亿元,加强高水平对外开放。实施开放带动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市场监管、产品质量监管、食品药品抽检等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筹办中国电子材料创新发展(唐山)大会,鼓励自贸区创新发展,建设商贸流通体系,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招商引资等,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唐山乡村振兴新样板。落实财政支农政策,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财力支撑。安排2.5亿元,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引导农业结构调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安排4.1亿元,推进农村现代化。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公路养护、农村厕所管护、冬季清洁取暖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持续改善农村面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增强村级组织运转和服务群众能力。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安排2.8亿元,支持美丽唐山建设。开展电力、钢铁行业碳中和专项行动,兑现纯电动出租车奖励、公交新能源车辆运营补贴,推广氢能源汽车,巩固“退后十”成果,促进绿色、低碳、环保发展;改善引滦入唐流域水质,推动国考断面水质不断提升。安排1亿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开展固定污染源“三监联动”工作,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支持自然资源监测、生态补偿、林业防灾等,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构筑京津发展第二空间。安排2.3亿元,拓展京津冀协同深度广度。积极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发展,支持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支持北理工唐山研究院、北交大唐山研究院等科研创新及成果转化,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共建全面学科同质化发展合作项目。安排45.8亿元,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加强交通智能化建设,兑现城市公共交通补贴,实施城市道路桥梁大修及养护工程,深入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善正泰里等震后危旧房重点区域居住环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做好城区环境综合保障,提升中心城区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支持供热、供气、防汛应急,确保城市公共事业稳定运行,持续提高城市治理效能。
——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安排8.9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困难群体保障、社会救助、优抚安置、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工作,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体系建设。安排5.3亿元,提升健康唐山品质。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完善公立医院分类补偿政策,支持市属公立医院新建及改扩建,兑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等。安排6亿元,打造人民满意教育。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促进职业教育、特殊教育、高等教育协同创新,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支持市属高校改扩建,提升校园环境质量。安排4.6亿元,构建“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支持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落实养老保险补助、婴幼儿照护服务补贴。安排3.4亿元,满足群众文体需求。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支持重点文物保护,实施文体惠民工程,办好第七届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冰雪运动会。安排6.9亿元,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提升社会公共管理水平。
——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安排53.1亿元,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足额保障地方政府债务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还本付息,加强源头防范和过程管控,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安排8.7亿元,推进平安唐山建设。保障智慧警务、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开展社会面巡逻防控,提升反恐处突能力,支持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防震减灾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完成2023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优化财政调控政策,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全面落实稳经济举措。深入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精准对接上级部署,有效提升政策效能,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税费支持政策,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应享尽享,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创新发展。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紧紧围绕国家政策支持的重点领域,做好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合理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规范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壮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规模,用好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加强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考核,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聚力支持“新工业、大港口、高科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优势产业加速聚集,推动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巩固涉企违规收费整治成果,健全防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税协调联动,精准监控重点税源,推动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壮大、结构优化,坚决杜绝收取过头税费或搞虚收空转。加大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更多资金、项目、试点落户唐山。科学配置财政资源。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确保“三保”预算不留缺口。做好财政承受能力评估,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足额落实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发展类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债券资金,本级财政适当安排项目资本金和配套资金,准公益类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行市场化运作,政府给予必要资金支持。强化支出绩效管理。强化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绩效监督等有效手段,将预算安排与资金使用绩效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压减预算;将本年度预算执行与年度预算调整挂钩,将执行进度慢的项目资金统筹用于其他急需领域;将监督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预算进行压减,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提升管理效能。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积极盘活闲置、低效国有资产资源。完善重点行业绩效指标体系,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力度。完善财政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继续推进市以下重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税制改革部署及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优化转移支付管理,促进财力布局合理均衡。加快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利用好市属企业集团平台,增强资本运作能力。挖掘存量资产资源潜力,壮大企业实力,提高商业化运营水平。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县(市、区)财政运行监测,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实施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增强基层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加强协同审查监督,严肃财经工作纪律。依法接受监督。落实《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配合做好预算联网监督要求,积极主动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完善执行监控机制,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抓紧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强化财会监督职能。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扎实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实施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预警。围绕财税政策落实、防范化解风险、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等,开展财会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对各类财政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加大处理结果公开力度,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营商环境。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全面完成财政预算任务,奋力开创“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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