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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9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7-20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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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政建议字[2018]第32号

张新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唐山加强大气防治,关注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划定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

为落实我市“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有关要求,今年2月13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划定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唐政通字〔2018〕3号),划定唐山市环城路(不含环城路)以内区域为低排放控制区,对货车对货车实施限行措施、过境载货汽车实施绕行措施,降低货车对市区空气质量的影响;2018年9月1日起,禁止国Ⅰ、国Ⅱ标准机动车进入低排放区;低排放区施工工地禁止使用国Ⅲ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同时,按照《唐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分类落实限行具体要求,通过科技抓拍和人工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限行区域进行车辆的管控。

二、严格控制高排放车辆,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

(一)开展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为加快解决我市车油路场等大气污染问题,全面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2月13日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唐山市“车、油、路、场”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唐生态环保领〔2018〕3号),对货车实行限行、禁行严格管控,加强油品及加油站监管,检查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加油站一、二次油气回收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市核心区加油站加装油气三次回收装置,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疏通道路拥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实施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在市中心区部分道路实施禁止载货汽车通行措施。对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轻型专项作业车、微型专项作业车通行路线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扎实推进路检路查。依托市区外环线2个固定治超站和1个临时检查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市区以及各县(市、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开展路检路查,各地组织公安、环保、交通等部门,在主要交通路口、干道等高排放车辆集中的路段设置尾气排放抽测点,每月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交通维修”,依法查处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行为。

三、着力推动公共交通发展

(一)加大投入购置更换公交车。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的更新采购列入年度实事工程加以保障,不断提高财政扶持和补贴力度。2018年市财政安排市公交总公司购车款1.6亿元。目前,我市拥有公交车2130辆,其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1943辆,占比91.2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对我市公交车的提档升级以及节能减排、减少大气污染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将加快老旧柴油车的更新淘汰,对于仍在使用的老旧车辆加大管理力度,减少尾气排放,确保达到国家尾气排放标准。

(二)大力倡导公交出行。我市深入落实“服务百姓”发展理念,一批公交惠民举措落地实施,公交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以此吸引百姓乘坐公交,对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一是着力解决早晚高峰乘车难问题。对百姓重点关切的36条公交线路,进一步加强运力优化和高峰班次调度,使百姓出行更加便捷。二是不断延伸线网服务范围。先后完成8条通往市民服务中心、3条途径丰南区医院等线路的优化调整,6条旅游专线的全面开通运营,满足百姓办事、游览景区的需求。三是全面落实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将全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免费乘车范围,让政府发展成果惠及到更多百姓。四是设置公交专用车道。目前在几条省区主干道建设路、北新道、南新道均设有公交专用车道,早晚高峰时段只允许公交车等大型客车通行,对提高公交分担率,减少私驾车上路,减少尾气排放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五是加速发展智慧公交。场站视频监控系统和巡更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场站安保、消防管理水平得到有力提升。网上充值、扫码乘车、京津冀一卡通建设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百姓智慧化出行水平将显著提升。

四、全员倡导低碳绿色出行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深入宣传生态示范、绿色单位创建等活动,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发布低碳出行倡议书,引导公众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绿色生活,低碳出行,引导督促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环保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把环境保护工作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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