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政建议字[2020]15号
藏永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河北应急防疫物资储备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建立河北应急防疫物资储备机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全省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对我市完善应急防疫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党中央对应对新冠疫情战役,建设战略物资储备体系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时就指出了“要系统梳理国家储备体系短板,提升储备效能,优化关键物资生产能力布局。”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了“我国在应急管理特别是战略物资储备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应当尽快找差距、补短板,从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高度构建和完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系。”所以尽快建立防疫物资储备机制是非常有重要性和必要性的。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在应急医疗物资采购工作中充分体验到了建立全市应急防疫物资储备机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用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救治药品、器械、防护用品、消毒物品等物资,必须进行长期储备。我们也正在结合您的建议,着手健全医疗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我市过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危及的最大人群数和社区人口规模、现有物资种类和市场供应情况、技术人员队伍现状、政府财政预算等因素,遵循“统一规划、分级储备、确保急需、突出重点、动态储备”的原则,对储存的物资做到全面、轻便、机动,并可根据突发事件随时进行适当调整和扩展,确保应急储备物资常备不懈、定时更新、分类储存、科学管理,做到有备无患、保障有力。
目前,我市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已经初步建立了动态使用机制,在原有战略储备库和疫情期间增设的医疗物资储备转运库的基础上,由卫健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定期对储备物资进行检查,对近效期半年的医疗应急储备物资进行清理更换,并及时将更换下来的物资调入相关使用部门,纳入日常工作循环,提高物资利用率,实现降本增效。同时,牢固树立危机防范意识,充分调动社会资源,通过与具备资质,有质量保证并能提供充足供应的供应商建立日常联系,签订协议,由协议双方共同备案,保障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可将医疗应急物资及时送达。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建议中提出的细则,查找差距,补齐短板,使防疫物资的储备范围更加明确、防疫物资储备的管理应用更加扎实,应急防疫物资储备的管理体制更加完善,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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