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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66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0-2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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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政建议字[2020]50号

焦瑞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停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小区停车难问题是困扰城市居民生活的一大难题,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今每个家庭拥有一辆或多辆汽车,但因小区居住人口稠密、规划停车设施有限,因此造成停车难问题。如何充分利用小区内资源解决停车问题并符合大多数群体的利益,如何对违反规定乱停车影响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处,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解决。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市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对于建议中提出的居民小区停车乱、停车难的现象,主要是由于停车泊位设置不足,老旧小区建设时未考虑停车问题,新建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低,导致车辆无处停放。对此,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高新建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

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对审批项目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停车泊位达到配建标准,并且鼓励高标准建设停车泊位,目前我市住宅区停车泊位配建下限已提高至1:1。

二、加强老小区改造和车辆管理

按照市政府部署,今年我市将启动既有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在41个小区增加5000个车位。同时,研究既有住宅小区停车场建设的工作意见,遵循“政府引导、规划引领、专业运作”的原则,由街道、社区组织小区居民及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内场地改造、车辆停放等问题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履行相关程序,充分挖掘小区停车空间潜力,因地制宜利用绿地、广场的地面、地下空间,以及闲置场地和拆除违法建筑后的地面、地上和地下空间来设置停车设施,新建地下立体停车库、地面停车场和立体停车楼等,缓解停车供需矛盾问题。同时,加强物业对老旧小区内部车辆停放管理,保证车辆停车入位,及时清理僵尸车辆。

  三、提升物业行业管理服务水平

  今年,我市将开展全市物业服务提升年活动,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活动。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小区停车场地的管理,制定符合小区管理需求的停车管理规定,引导企业通过增设职能设备、“互联网+”等方式加强巡查巡视、违规违章停车治理等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与服务,引导小区居民有序停放车辆。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代城市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加快成立街道、社区两级物业管理委员会,构建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楼门长、综合服务站等“六位一体”的统筹协调机制,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新格局。社区居委会通过共建共治共享,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对业主的约束,对业主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建立“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将执法工作引入小区中,化解业主在小区内违章停车无人管理的难题。

四、加强对消防通道、绿化带违规停车的查处力度

对于消防通道、绿化带违规停车,国家和省都有明确规定,我市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巡查处理。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河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居(村)民委员会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进行监督检查,并且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立即责令依法改正。

五、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

目前我市已授权唐山市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共停车泊位进行统一管理,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将选取市中心重点区域建设立体停车场,疏解市中心停车压力,目前在建的唐山工人医院、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地上机械立体停车泊位,车位总数将分别达到1077、744和606个。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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