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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19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2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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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唐山市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列入每年工作要点予以强力推进,2020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7450人次,检查农村相关场所23098个次。今年以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唐山市商务局、唐山市供销合作社等五部门于2021年2月28日开始至2022年底,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科普宣传,广泛采取农村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水平和防范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和健康理念。二是健全基层监管人员教育培训机制,大力开展专题培训,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农村区域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以食品安全自查为抓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五是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强信息化、智慧化监管系统建设和使用,探索开展食品安全体系检查模式。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强执法协作,围绕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挖掘案源、从严查处案件、形成有效震慑态势,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工作制度,形成农村区域食品常态化治理机制。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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