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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1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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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学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企业社保优惠和技能培训等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019年开始实施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以来,我市不断扩大政策受益面,2021年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一是将裁员率门槛降低到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二是优化了返还比例,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三是增加了受益主体。将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纳入享受政策范围,按照50%返还。2019以来累计为26667家(次)企业落实稳岗返还资金4.8亿元。

2022年,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疫情期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将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需待国家、省政策下发后具体确定。同时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持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压缩时间。目前已完成符合条件市场主体数据初步筛选工作,待上级政策出台后第一时间落实政策。

二、加强企业职工岗位培训

一是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职业院校基础作用和社会力量重要作用,致力于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取得了积极成效。从2019年开始,面向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省达计划三年开展补贴性培训15万人次。截至2021底,全市已累计培训43万人次。二是促进以训稳岗。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纳入“以工代训”政策范围,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吸纳就业。三是调整补贴培训标准。为支持鼓励开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培训补贴标准在通用职业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10%。四是普及“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以“线上+线下”为载体,着力提高培训便捷性。大力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和质量。五是大力推广职业培训券。牢固树立便民服务意识,实现从“培训找人”到“人找培训”,提升人员与培训适配度,构建劳动者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新载体。

三、人才评定政策及职称申报分类施策

针对制造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省职改办在原来机电工程专业基础上,2019年增加制定了工程系列特种设备和智能制造、工业设计三类关于制造业相关职称评审条件,极大方便了此类人员申报高中级职称。针对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属于行业重点且具有相应职称评审能力的非公经济企业,经省、市职改办授权可组织主系列的高、中级职称评审,极大方便了相关人才的培养,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一步到位申报相应职称,拓宽了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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