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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34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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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成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服务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技能培训服务

近年来,根据省关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在其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可享受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2022年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依托全市150多家定点培训机构,根据本人培训意愿选择培训机构及培训专业参加培训,有效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同时,全市各级职业培训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了解参训学员的培训意愿和用工单位的岗位需求,指导各培训机构以就业供需双方需求为导向开设岗位针对性强的专业,切实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在内的参训人员就业竞争力,促进其稳定就业。

二、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职业介绍服务

广泛征集我市各类招工企业的用工信息,充分利用河北公共招聘网和唐山就业服务平台,征集、发布用工信息,使各类外来务工人员及时了解我市企业招工情况,根据外来务工人员个人意愿选择工作岗位,并指导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好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搭建有效的务工对接桥梁。

三、全力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

2008年我市就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实施了“农民工子女入学无障碍”工程,印发了《关于农民工子女就读无障碍工作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目前,我市的进城务工人员,仅凭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和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即可同本地学生一样接受义务教育。同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工作全面纳入市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范畴,不断强化学校无条件接收农民工子女的责任。我市将农民工子女全面纳入义务教育保障范畴,农民工子女在我市同样享受免学费、免教科书费政策。我们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收费政策,不额外收取农民工子女借读费、赞助费等其他任何费用。在控辍保学工作中,我市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动态监测重点群体,要求县级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途径加强与家长及学生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学生就读状况。同时,加强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建立“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落实有关教育资助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安心就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子女,很多县区及学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爱心助学活动,确保其能够安心就读。为加强对农民工子女的管理,我们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全面建立农民工子女专门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充分利用学籍系统,严格落实学生入学、转学和休学制度,把握学生流向,实现有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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