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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3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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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士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学校配备专业安保人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加大学校安防建设力度,按规范标准要求为学校配备专职保安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国家、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达标建设要求,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有关学校专职保安配备的规范标准要求,通过采取以专项资金投入的方式,推动学校向专业保安公司购买保安服务。目前,全市2865所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安员5778人,城乡校园专职保安配备率全部达到100%,每校(园)保安人数、人员年龄素质达到上级规范要求。

二、强化制度建设,确保专职保安规范履职

我市督促学校和保安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校园安全责任制度、管理制度和保安人员工作规程,要求保安规范着装持械上岗、认真值守巡查,严格门禁管理。目前,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建立了由公安民警、学校值班领导教师、专职保安、学生家长及周边志愿者等组成的“护学岗”队伍。在加强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严格执行门禁和封闭式管理制度,有效防范疫情向校园蔓延。

三、落实双重管理,确保保安队伍合格稳定

我市认真落实上级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的部署要求,教育、公安部门密切合作,强化“护校安园”任务落实,加强对学校专职保安的双重管理,教育部门监督指导学校选聘合格保安,加强对保安人员执勤值守工作表现的量化考评;公安部门监督指导保安公司提供合格保安服务,强化专职保安的业务培训。通过采取部门联合或者各自监督检查的方式,发现学校专职保安年龄偏大、身体及业务素质不能达到学校安保要求的,责令学校和保安公司予以更换。对学校保安配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协助学校解决。

非常感谢您的意见建议,根据您的意见建议内容,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乡村学校专职保安配备管理。在全市坚持城乡学校、幼儿园统一标准配备合格保安,对乡村学校存在的专职保安年龄偏大,人员素质不高、保安流失等问题,加强督导协调,监督指导有关地区学校及时调整补充,确保专职保安队伍合格稳定。二是进一步强化专职保安人员素质提升。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对专职保安人员的使用管理,协调公安部门监督保安服务公司加强保安招聘和培训考核,安排高素质人员到学校从事保安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在监督指导学校配备使用合格专职保安的同时,持续加强学校物防、技防建设,通过更高标准、更智能化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提升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水平,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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