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玉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简政放权做到有效承接提高基层工作质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精准简政放权,做到有效承接
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审改办),负责对市直部门保留、取消、调整、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论证审核,提出拟办意见,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市审改办充分考虑到县级承接能力等因素,以县域经济建设需求为引领,创新采取了市级“端菜”与县级“点菜”相结合的形式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努力扩大“宜放乐接”的交集,确保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办得快、管得好”,实现权力事项稳妥下放。2021年度,市审改办向县(市、区)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8项、向自贸区曹妃甸片区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20项,县(市、区)反映良好。同时,编制印发《唐山市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试行)(2021年5月版)》《关于尽快落实乡(镇、街道)涉及网上办理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实现了160项服务事项入乡、34项服务事项入村,进一步提升了基层群众办公便利化水平。
二、加强乡镇基层行政及执法队伍建设
我市各县(市、区)均充实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力量,成立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配编情况,为全市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行政执法培训考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通过集中培训、个案指导、联合执法等有效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切实提高各县(市、区)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做好乡镇(街道)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加强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三、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政策与业务能力的培训
对基层培训工作实施专项部署。2021年5月7日,我市印发了《唐山市全面加强基层行政综合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就全面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做出了详尽的部署。文件明确要求: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全范围、高频次开展业务知识和素质提升全员培训、轮训等活动。要求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县级主管部门、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对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每季度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培训。要将基层公共服务、信息技术等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基层政务服务办事能力。
四、改善基层人员办公条件与工作待遇
我市各乡镇(街道)已全部成立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并于2021年实施了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提升工程,分别就办公场地、硬件设施、工作人员配置、人员培训、人员保障措施等方面完成提升。2021年6月,市行政审批局针对高标准基层行政综合服务机构建设情况组织开展了检查验收活动,成立了13个验收小组,对全市22个乡镇(街道)高标准行政综合服务中心、118个村(社区)高标准综合服务站开展了交互式现场检查验收。同时,我市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对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给予经费保障,为唐山市提高基层工作质效提供的财力支持。2022年,唐山市本级安排城市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5090万元、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经费8428万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市级补助资金3760万元(市各区1504个村,平均每村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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