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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5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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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广泛推广节能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建筑节能工作

我市历来对建筑节能工作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建筑节能政策,2001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实行新建建筑节能强制设计,2007年率先在新建建筑中强制执行65%节能标准,2010年起,我市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率100%。曾先后被列为“中德合作中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城市”“国家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示范城市”等;按照省《“十三五”市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实施办法》工作安排,我市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市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温室气体减排的考核内容。

二、大力拓展建筑节能领域

(一)大力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严格落实省部署要求,印发《关于支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积极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政府投资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单宗土地面积100亩以上或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配建10%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鼓励、引导其它项目改建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截至2021年底,全市累计建设36.76万平方米。(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落实《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要求,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并逐年提高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

三、圆满完成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2017年,我市被列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按照要求,我市需在三年内完成789万平方米、改造后建筑能效提升不低于30%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其中涉及农村农房节能改造任务180万平方米。截至2020年,全市各县(市)区共完成农村农房节能改造187.18万平方米,圆满完成试点城市任务目标。项目实施期中,国家、省曾先后3次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均达到评价指标要求,在评价中取得满分。

下步,我市将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节能减排为目标,通过完善配套政策等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早日达到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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