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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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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居家养老十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模式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河北省乃至全国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的地区,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我市常住人口769.7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179.01万人,占比23.26%;65岁及以上老年人132.18万人,占比17.17%。按照国际标准,我市已进入了中度老龄化社会。当前,我市老年人在养老方式选择上趋近于“9901”模式,即约99%的老年人选择居家社区养老。近年来,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特别是自2018年5月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在上级民政、财政部门的指导支持下,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基础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规范服务管理等措施,初步构建了多样化、多元化、多业态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全市城区建设750平米以上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4家,实现了城市街道全覆盖,全市城市社区建有日间照料服务机构755个,实现社区点对点全覆盖,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2022年6月,我市成功入选2022年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城市,中央拨付11亿资金支持42个城市实施提升行动项目,我市获得中央资金3989万元,是河北省唯一获得此次国家级行动项目的城市。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关于成立唐山市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养老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深入落实养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强化议定事项落实机制。市、县两级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定期调度推动等方式,逐步形成部门间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市养老服务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

(二)坚持规划引领。我市印发了《唐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落实〈唐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优化存量设施利用机制,强化金融支持等内容。“十四五”时期通过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优化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构建多元化养老产业发展体系、完善全流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构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等五大体系,构建起城市养老服务供给网络,基本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助餐等日间照料服务覆盖所有居住小区;充分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业态,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显著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创新政策和管理机制。我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关于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政策文件,在规划设计、政策调控、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医疗保障等方面进行针对性制度设计,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等支持力度,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四)加强设施规划审验。以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推动养老服务由重机构养老向重社区居家养老转变,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和需求的有效衔接。将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列入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验,积极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视频监控平台、省民政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市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等“三个平台”建设,全力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智慧化水平,为实现老年人养老服务“指尖办”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全市755个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1553个,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对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运营情况的云监管。依托省民政业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社区老年人信息40.3万余条,完善社区日间照料机构基本情况,初步实现了养老服务基础信息数字化管理。积极申报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项目,搭建贯通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的“唐山市智慧养老大数据平台”,让老年人享受更便捷、更智能的居家养老服务。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部署,盯着问题做工作,瞄准弱项求突破,照着短板抓提升。

(一)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探索完善贴合我市实际的配套政策,调整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探索建立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及奖补工作机制。积极培育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补贴管理,健全服务网络,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居家养老高质量发展。

(二)全方位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加强政策保障,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目标考核的内容,定期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引导养老服务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推动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积极与泰康等知名企业接洽,争取将成熟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引进唐山。

(三)完善社区配套养老服务用房屋管理措施。督促各县(市、区)积极参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联合审验,积极争取属地政府支持,补齐养老配套设施短板。老旧小区可利用土地和用房不足的,探索利用国有存量房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将存量房屋提供给社区或居民用于养老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同时,结合闲置公租房情况,探索向开展老年人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的社会力量提供房源。对于居家养老服务达不到要求的已改小区,组织专项行动进行完善,同时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属地政府筹资难的问题。

(四)积极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以提升行动为契机,探索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设立家庭养老床位,引导专业化服务进社区、进家庭,重点保障特殊困难和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认真借鉴学习优秀城市试点经验,出台我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资金实施期限及管理使用办法,研究推进落实举措,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积极发展助餐服务。根据政府财力状况,调整完善助餐服务补贴,适时对老年人就餐进行餐补,根据服务人次给予服务机构一定流量补贴。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一批标准化社区老年食堂(中央厨房)或养老助餐点(老年餐桌),鼓励信誉良好、富有爱心的社会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服务,提供制餐、配餐、就餐和送餐服务,提高普惠性和可及性。

(六)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养老服务。依托新成立的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打造智能化物业服务监管平台,积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做好物业管理的基础上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物业+养老”新模式,谋划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连接居住社区内外的桥梁作用,促进物业服务企业由物的管理向居民服务转型升级向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

唐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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