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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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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建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城镇居民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减少消防安全隐患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重要交通工具,但因违规停放、充电,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引发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全市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排查整治“回头看”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和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并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积极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排查整治。今年以来,按照省市两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和流通销售环节开展检查;市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及时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清理楼道、门厅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1100余辆,劝阻、警告违法行为850人次;市住建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电动自行车组织彻底清理,加大巡检力度,及时劝阻和制止“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和消防部门报告,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截至3月底,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共清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4.7万余辆次、违规充电1.9万余辆次。

(二)完善充电场所。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建立协调联络机制,会同各街道(乡镇)对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体量、集中停放车棚、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统计汇总底数信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善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对不能满足充电需求或未设置室外车棚和充电设施的小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征得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与市场化第三方合作,利用小区内闲置未利用的场地,建设一个或多个符合安全条件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满足居民充电需求。居民所在小区相关机构或用电主体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后,市供电公司将竭诚为相关机构做好用电申请报装接电工作。截至3月底,全市共新建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架)472个,新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口5468个。

(三)健全管理机制。督促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积极联合当地消防、应急、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和执法行动,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对发现的隐患坚持“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将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物业企业考核和示范项目评定内容,凡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特点,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选取基础条件好的小区推动加装电梯阻车系统,先行先试、逐步推广。

(四)强化宣传引导。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特点,我市消防支队设计并印制了“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须知”海报6万份,于全市范围内开展张贴工作。通过手机、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专项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同时,住建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宣传栏、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业主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的危害,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张贴禁止电动车停放、充电标识,引导业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鼓励发动广大居民积极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截至3月底,全市共张贴发放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资料9万余份。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消防执法力度。定期会商研究,强化联合执法,充分运用劝导、惩戒等形式,依法查处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违法行为。

(二)加大宣传曝光力度。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宣传途径,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布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宣传知识,循环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防范警示宣传片,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消防安全知识,关注消防、参与消防,使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入脑入心。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推动《唐山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消防管理规定》出台,把安全管理贯穿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全过程,从法律层面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治理工作,打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正在研究起草关于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专项方案,目前,已开展物业小区充电设施情况调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待起草完成并依程序审定后印发实施。

唐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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