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风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积极推进我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先后印发《唐山市中心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提质提速提效实施方案》等文件,出台了唐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简化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明确了申报材料清单。特别是2024年4月1日,市住建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唐山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进行了修订,主要修改启动加装电梯项目的居民意愿征集有关条款,将原“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变为“经本单元‘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双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同意”,使加装电梯项目的实施更容易。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27台。
在资金来源方面,按照《细则》规定,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社会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业主签订协议,实施电梯加装项目,电梯建设和维护资金由达成协议的业主自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和专业经营单位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实施。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拓宽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结合当前财力状况和我市工作实际,研究给予适当支持,助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
在简化审批程序方面,我市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一是实行“一窗受理”。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设立了综合受理窗口。二是推行并联审批。住建、资规、审批、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通信、数字电视等部门、单位均进驻服务专区联合办公,实施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三是施工许可豁免。工程投资额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的,可不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下步措施
(一)压实责任树典型。压实属地政府的主体责任,推行县级领导包乡街,街道负责人包小区,一般人员包楼栋等措施,明责加压,强化调度,强力推进。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摸排出群众意愿强烈,积极性较高的楼栋、单元,加强力量、增派人手,以点带面,成熟一台加装一台,成熟一批加装一批。积极推动未出售保障房、人才公寓、国有房地产企业管理的小区加装一批。市住建局紧密结合属地政府,配合推动市直管小区加装电梯示范典型。
(二)建立协调服务机制。推动县(市、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加装电梯专门工作机构,组织电梯企业、设计单位、设计师、工程师、法律顾问、志愿者等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设计多样电梯加装方案,提供多样选择,并针对不同楼层,确定合理出资系数,制定不同分摊比例,保证住户合理分担费用,找准利益的平衡点。利用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开展项目咨询、调解、受理和预审服务,将服务下沉到基层,让社区工作人员、设计师、工程师、志愿者等与业主前期协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拓宽筹资渠道。积极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补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明确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可用于加装电梯,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加装电梯出资,引导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参与后期维保管理,降低电梯维护成本,激励居民、企业的加装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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