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洒水车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洒水车作为道路清洗的机械主力军,其在保持道路及空气洁净方面功不可没,但洒水过程中水渍飞溅等问题也给群众带来了诸多不便。我市围绕群众关切,进一步规范洒水车作业标准,加强作业监督和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在确保养护作业效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减少对交通和群众出行的影响,不断提升洒水车精细化作业水平。
一、规范洒水文明作业。为防止洒水车作业时水渍飞溅等问题,我市不断完善一线保洁作业准则,开展保洁人员业务培训,要求洒水车作业期间,要降低洒水车喷洒高度,使用底部喷水口,采取对冲模式紧贴地面洒水,或使用尾喷洒水,使出水高度保持在700mm以下,防止水飞溅到后方行驶车辆挡风玻璃对视线造成影响;在交通路口、人行横道或遇到公交港湾、行人和非机动车时要及时调整、控制洒水,防止喷洒到行人身上;在机非混行的道路开展作业时,采用底部喷头作业,无底喷功能的作业车辆可以使用尾喷功能,但应保持低压低速行驶。
二、合理安排洒水时间。为有效解决洒水等各项环卫车辆作业影响交通的问题,我市采取早晚高峰暂停作业、错峰作业的方式,计划在7:30-8:30和17:30-18:30的早晚高峰时间段分别暂停作业一小时,避免造成或加剧交通拥堵;洒水作业车辆灵活掌握作业顺序,在日常作业时,如发现既定作业路段存在严重交通拥堵现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尽量选择绕行作业,先去其他不拥堵的路段,待此路段交通压力缓解后再返回作业。
三、适度洒水科学作业。为防止道路路面长期湿水,影响道路使用寿命,根据空气湿度和大气办指令科学洒水,按照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安排,7-9月份,在湿度70%以下时,对建成区内城市道路,在加密清扫保洁频次基础上,实行湿扫、洒水作业,保持地面湿润;湿度在70%以上时,改为湿扫、吸扫作业,暂停洒水作业。当遇降雨天气时,暂停洒水、洗扫作业,待降雨停止后,路面无明显积水,可视情况安排作业;当同一路段遇到其他作业单位车辆正在或已实施洒水作业时,即刻暂停本路段洒水作业,避免重复洒水造成路面积水。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持续规范道路洒水作业,切实抓好环卫队伍管理,提升精细化作业能力,除应急处置路面污染外,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要求,根据天气和道路情况合理规划洒水车作业的时间和方式,为群众营造安全、舒适、通畅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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