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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5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2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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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向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规划建设乐亭县海堤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乐亭县海堤是唐山市海堤的组成部分,始建于1974年,是乐亭沿海地区抵御台风暴潮最重要的安全屏障,是沿海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依托。但现状海堤存在着堤线选址不合理、建设标准低等诸多问题,已不适应沿海经济发展的需求,为保护沿海经济发展,重新规划建设海堤工程是非常必要的,您提出的建议很有建设性和针对性,我们将在工作中予以充分考虑并采纳吸收。

我市高度重视海堤规划建设工作,市水利局正安排设计单位编制《唐山市防潮规划》,规划按照100年一遇防潮标准建设乐亭海堤17.818km,其中加固老米沟防潮闸至右堤海堤,长4.076km,新建老米沟防潮闸至湖林河防潮闸段海堤13.738km,新建小长河防潮闸,拆除重建老米沟防潮闸,匡算投资6.99亿元。

为更好地对我省海堤进行统一规划,规范海堤建设,保障沿海地区防潮安全,省水利厅组织在全面摸清沿海地区防潮工程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防潮标准,结合原有海堤和已建工业园区、海港码头等对规划海堤进行了整体布局,明确了治理工程措施,编制形成了《河北省海堤规划(2025-2035年)》初稿,目前唐山市防潮标准提高至100年一遇已纳入规划现阶段成果,为后续防潮工程建设提供了坚实的规划依据。

下一步,市政府将加强与省水利厅对接沟通,汇报乐亭县海堤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并下沉帮扶乐亭县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全面提高乐亭县防潮保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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