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部门非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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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实施机关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设定依据 |
调整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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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发改委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含投资计划下达) |
非行政许可 |
《国务院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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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发改委 |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 |
并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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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发改委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 |
非行政许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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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发改委(原属物价局) |
收费许可证核发 |
非行政许可 |
《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8〕2084号)第3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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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发改委(原属物价局) |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收费标准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9条第3款、第20条第3款;《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冀价政调〔2002〕14号)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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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民族宗教 |
民族成份更改核准 |
非行政许可 |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 |
调整为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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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民族宗教 |
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0号)第170项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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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水务局 |
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水土保持法》第27条;《水保法实施条例》第14条 |
调整为行政许可。与行政许可项目“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合并,合并后的项目名称为“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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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市民政局 |
社会福利机构筹办、开业、分立、合并或者解散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9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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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民政局 |
境外救灾捐赠物资变卖的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救灾捐赠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5号)第6条、第27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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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市民政局 |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
非行政许可 |
《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103号)第5条;《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第1条第1款;河北省民政厅《关于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境外捐赠物资变卖审批权限下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民〔2014〕86号)第1条;《唐山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程序和监管办法的通知》(唐民通〔2014〕84号)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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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市商务局 |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10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调整为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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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商务局 |
出具劳务人员出境证明 |
非行政许可 |
《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外经贸部、外交部、公安部令2002年第2号)第12条第2项 ;《关于印发〈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商合发〔2003〕44号)第2条第1款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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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市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和招收备案审查(一般劳务、工程项下) |
非行政许可 |
《商务部关于做好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合发〔2008〕382号)第2条、第3条;《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实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制的通知》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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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市交通 |
船舶名称核定及废钢船登记 |
非行政许可 |
《船舶登记条例》第10条;《船舶登记条例》;《交通部拆解船舶监督管理规则》第5条;《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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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市交通 |
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 |
非行政许可 |
《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第9条 |
调整为行政许可。并入行政许可项目“船员资格认可、船舶国籍证书和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合并后的项目名称为“船员资格认可、船舶国籍证书和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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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市交通 |
港口工程试运行备案 |
非行政许可 |
《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6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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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市交通 |
高速客船使用非专用码头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第21、22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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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95号)第3项第11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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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25、26条;《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30、31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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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降低比例、缓缴公积金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27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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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医用分子筛制氧机使用备案 |
非行政许可 |
《关于医用氧气管理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144号);《关于医用分子筛变压吸附法制氧相关问题的批复》(国食药监械〔2006〕5号)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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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市统计局 |
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12条第3款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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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57项;《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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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市人民防空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14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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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市人民防空 |
设区市100万元以上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处置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国家人防办、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办字〔1998〕21号)第28条;《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08〕63号)第7条第3项 |
已下放至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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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市人民防空 |
计划总投资300万元以下单建式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新建、续建或改建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国家人防办《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暂行规定》(国人防办字〔2007〕3号)第12条第1项 |
已下放至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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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市人民防空 |
人民防空工程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资产转让、报损、报废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国家人防办、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办字〔1998〕21号)第28条 |
已下放至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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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市气象局 |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34条;《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调整为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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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市体育局 |
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资格认可 |
非行政许可 |
《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第10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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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市体育局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设立审查 |
非行政许可 |
《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6、11、28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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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市城市 |
市政、园林、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核 |
非行政许可 |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建设〔1994〕482号)第2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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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市城市 |
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核准 |
非行政许可 |
《唐山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14条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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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市地税局 |
房产税减免税审批(减免税额≥100万元) |
非行政许可 |
《河北省房产税实施办法》第4条;《税收优惠及特定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冀地税发〔2012〕84号)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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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市地税局 |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减免税额≥100万元)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第17号发布,2006年12月31日修订)第7条;《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49项 |
调整为行政权力清单其他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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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市城乡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按照计划审批权限分级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6条 |
调整为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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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市城乡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
非行政许可 |
《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24条 |
调整为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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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市城乡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5条 |
调整为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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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市国土 |
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 |
非行政许可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38条;《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33条 |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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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市国土 |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未压覆矿产资源) |
调整为行政许可。并入“建设用地许可”,更名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不压矿或不作压矿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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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市国土 |
本市设置的测量标志迁建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37条 |
调整为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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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市卫计委 |
再生育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4条 |
调整为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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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市卫计委 |
卫生类社会团体、研究机构设立审查 |
设立卫生类社会团体审查 |
非行政许可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6、12条; |
取消 |
设立卫生类研究机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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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市外事侨务 |
“四侨”考生出证审核 |
非行政许可 |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11条 |
调整为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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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市外事侨务 |
归侨、侨眷身份确认审核、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3条 |
调整为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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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市外事侨务 |
归侨职工退休生活补贴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 第15条 |
调整为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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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市外事侨务 |
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中央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发〔2000〕17号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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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市外事侨务 |
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团组审核、审批 |
非行政许可 |
中央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办发 [2008]9号) |
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 |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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