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向我市交办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9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路南区、玉田县各1件,遵化市、汉沽管理区各2件,丰润区3件;涉大气类1件、水类3件、土壤类4件,生态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61件,交办的信访件中涉及高新经济开发区、曹妃甸区、海港经济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各1件,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乐亭县各2件,汉沽管理区3件,遵化市、滦州市、滦南县各4件,迁安市、玉田县各5件,丰润区、迁西县各7件,丰南区8件。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进驻河北期间(3月23日至4月23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05,受理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设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A726号邮政信箱,邮编050200,接受公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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