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向我市转办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10件,签收9件(1件不属于唐山市管辖范围),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件。
本批转办的9件信访件,涉及曹妃甸区2件,玉田县、路南区、丰南区、滦州市、丰润区、迁安市、海港开发区各1件,污染类型为土壤3件,大气、水各2件,生态、其他污染各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98件,交办的信访件中涉及迁西县12件,丰南区11件,玉田县10件,迁安市、丰润区各9件,遵化市、路南区、滦州市各7件,古冶区、滦南县、曹妃甸区、汉沽管理区各4件,开平区、路北区、海港经济开发区各3件,乐亭县2件,高新技术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各1件(由于3个联合办理件涉及8个县区,且退办2件,故案件涉及县区统计数据为101个)。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进驻河北期间(3月23日至4月23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05,受理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设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A726号邮政信箱,邮编050200,接受公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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