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13件,涉及迁安市、玉田县各4件,丰南区2件,滦州市、曹妃甸区、乐亭县各1件。
本批交办的信访件,涉及土壤污染、生态污染各5件,噪声污染2件,水污染1件,无重点案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4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136件,交办的信访件中涉及丰南区18件,迁安市、玉田县各16件,丰润区13件,迁西县12件,滦州市9件,遵化市、路南区各8件,曹妃甸区、古冶区、滦南县各6件,汉沽管理区5件,开平区、路北区、乐亭县各4件,海港经济开发区3件,高新技术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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