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向我市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6件,无重点件。
本批交办的信访件,涉及高新技术开发区2件,迁安市、遵化市、曹妃甸区、迁西县各1件。本批转办件中,涉及大气污染3件,土壤污染2件,其他污染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2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215件,交办的信访件中涉及迁安市31件,丰南区26件,玉田县21件,遵化市、迁西县各19件,丰润区18件,滦州市12件,路南区、滦南县各11件,曹妃甸区、古冶区各9件,开平区、路北区各7件,汉沽管理区6件,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港经济开发区、乐亭县各4件,芦台经济开发区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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