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调整为2023年2月8日召开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23年2月8日
1月13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由原定的2023年1月17日调整为2023年2月8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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