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名单的公示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21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1〕650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市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施药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的经验”等12项企业典型经验为2021年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相关意见及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反馈。
联系电话:0311—87803218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