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单位3名个人受全国妇联表彰
全国妇联近日决定,授予7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授予798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我市3个单位、3名个人榜上有名。
据悉,我市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分别是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市人民检察院、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的同志分别是路北区人民法院简易案件速裁庭庭长张莉,市妇联妇女儿童权益部部长耿翠香,迁安市杨各庄镇小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季红霞。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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