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今年40岁,家住江苏省邳州市,5月份到大连市寻找工作,由于自己的身体较差,两个多月过去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于7月16日坐火车准备返回老家,由于心中烦闷,在返乡途中因饮酒过量在途中误下了火车,由于自己已经身无分文,到了沿街讨饭的地步,流落到丰南。
7月19日21时50分许,丰南区公安局胥各庄民警接群众求助电话将刘某接到了派出所,并为其安排了食宿。
为使刘某尽快返乡,与家人团聚,20日上午,民警驱车将刘某送到了唐山市火车站,并为其订购了开往江苏老家的火车票和路途上需要的食物及100元现金。同时与车站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联系,对刘某进行妥善安置。
临别时,刘某对民警的救助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