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收费问题
群众反映:其在丰润区新军屯大坎村发生交通事故,新军屯交警队将其车辆拖到新军屯交警停车场,事故解决之后,停车场向其收取360元的停车费,反映人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公安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已责成停车场按规定收取费用,尽快退还不应收取的费用。经回访,费用已经退还反映人。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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