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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户籍问题

    

受理时间:2015-11-25

群众反映,其弟弟居住在赵庄红砖楼302楼3门,今年50多岁,患有神经病,赵庄派出所无故不为其弟弟登记户口,认为不合理,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答复时间:2015-12-01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公安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赵庄派出所民警核查,未发现有赵姓男子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经与反映人赵某取得联系,赵某称其弟弟赵清树(患有精神疾病)原户口属凤凰道派出所管辖,1976年唐山大地震后,赵清树被政府安置到红砖楼居住,后其将迁移证丢失且未及时补办,故一直未办理户口登记。民警告知赵某应先行前往凤凰道派出所为其弟弟办理迁移证有效证明,再到赵庄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