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群众反映:牌照问题

    

受理时间:2016-06-07

反映人称,其2013年7月19日在古冶区林西丢了一辆摩托车,报案于原林东派出所,近期买了一辆车,想要在古冶区车管所上牌照,由于之前的摩托车丢失无法年检不给上牌照,丢失的摩托车是在滦县车管所上的牌照,想去滦县车管所注销此牌照,但是滦县车管所不给其注销,称丢失的车辆无法注销牌照,认为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16-06-12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车管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反映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已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帮助其办理了新牌照,经回访反映人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