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车辆管理
受理时间:2016-11-03
反映人2011年卖了一辆机动车,该车至今没有过户,没检车,并且经常违章,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协调处理。
答复时间:2016-11-10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市车管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已联系反映人,并告知其3个周期不审验,系统将强制注销该机动车,与此同时,反映人应尽力找到买车之人尽快办理转移登记业务,已解后顾之忧。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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