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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反映:暂住证问题

    

受理时间:2017-01-09

一市民反映,2014年在唐山市路南区小山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现在反映人想取消原始暂住证信息,重新在刘屯派出所办理,因为反映人已经搬走不在小山片区居住,小山派出所两个月来始终取消不了,称系统有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答复时间:2017-01-11

答复:接到群众反映后,公安局路南分局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近日,反映人到小山派出所欲取消原始居住证信息,重新在刘屯派出所办理。局民警已及时为其取消在小山派出所辖区内的居住信息。现反映人已在刘屯派出所办理完毕。目前,反映情况得到有效解决。